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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下班后搬家猝死 家属称过劳死要求单位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7日04: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丹、李冀珩 通讯员邝羽、冯婉)男子下班后在搬家过程中猝死,其家属坚持认为宋某是因为工作劳累过度身亡,要求其所在单位作出赔偿。昨日,中山市第二法院东凤法庭与阜沙司法所经过连日调解,最终消除了宋某家属误解,并为其争取到死亡抚恤及补偿金共计5.8万元。

  经查,宋某死亡的直接病因是猝死,发病到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约15分钟。在调解过程中,阜沙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地向死者家属分析事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提供了“宋某猝死属于非因公死亡,应按照法律规定核发15个月工资作为抚恤待遇,家属要求赔偿10万元明显超出规定”的法律意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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