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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发生2起使用FJ开头假币诈骗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9日17: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沈阳8月19日电 (记者 秦逸)沈阳市公安局19日向媒体介绍,近期,沈阳市相继发生了2起犯罪嫌疑人持有、使用FJ开头的假币进行消费实施诈骗的案件。为此,沈阳警方从三个方面提醒市民要注意区分和辨别,加强防范,防止被骗。

  沈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称,8月2日19时40分,4名男子先后来到大东区联合路某手机销售店,用FJ开头的百元面值假币购买了4部手机。事后,被害人焦某发现收到的22张百元面值人民币皆系假币。

  8月12日15时30分,两名自称从事农电工作的中年男子,来到铁西区大青乡宁官村零售业主刘某的店中,要求将零钱兑换为整钱。兑换后,刘某遂拿出90张面值百元人民币交给对方进行“清点”,对方趁刘某不备,将百元面值人民币掉包,换为FJ开头的假币,然后谎称有事不再兑换,将掉包后的假币还给刘某。

  沈阳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假币有以下伪造特征:均为机制胶印假币;纸质光滑较脆,内无荧光纤维,在紫外光照射下无荧光反应;固定人像为白色油墨在正面印刷而成,水印模糊不清、无立体感;安全线系印刷而成,白水印透光效果较差;缩微文字模糊不清,图案出现漏白和错位,数字采用绿色油墨印刷而成,无光变效果。

  遇到有人使用百元面值人民币购买价值低的小商品时,要特别注意识别人民币的真伪;对大额货款的识别应使用验钞机。同时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人利用假币购物或收到假币时,要及时报案。在进行现金交易和消费时,一定要谨防不法商贩使用假币调换真币;如不慎收到假币,应主动上交银行,并及时报案,防止假币在社会上的二次流通,造成更大范围的危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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