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男子劫杀黑车司机逃亡9年后落网 作案时17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1日12:51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 9年前,年仅17岁的吉林男子高占吉与老乡一同抢劫黑车司机,两同伙将对方杀害,后三人弃车逃跑。同伙先后被判刑,而高占吉在 惶恐中度过了9年,直到去年带着不到两岁的儿子回家看望父母时才被抓获归案。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 元。

  2001年,高占吉随老乡金某、赵某从吉林老家来到北京打工。当时,他们三人没有找到工作,但身上的钱却花完了。金某提出抢钱买票回老家,赵某表示同意,当时年仅17岁的高占吉也没有反对。

  同年2月的一天,三人在本市通州区华联商厦前,骗租艾某驾驶的“面的”,当车开到通州区一公路时,金某、赵某先后持尖刀猛刺被害人头面部、颈部,将人杀 死后驾车逃离,后将车扔弃。三人作案后逃离北京。同年,金某被抓获归案判处死刑,2004年赵某被抓获归案判处无期徒刑。高占吉则一直潜逃。直到2010 年高占吉携子回家看望父母,才被抓获归案。

  高占吉归案后称,他逃亡多年来一直担惊受怕,不敢使用真实姓名,不能和女友结婚登记,也一直 不敢回家探望父母。高说,当年自己年幼,事情发生的时候吓傻了,只是看着2个同案杀人,后来因为害怕,一直没有自首。他请求自己的亲人一定要尽力赔偿被害 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原被告双方就民事部分在本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后被害人家属多次来电表示希望法院对高占吉轻判。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高占吉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考虑其犯罪时尚未成年,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地位、作用,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对其减轻处罚。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更多关于 抢劫 逃亡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