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夏长征)一男子用“家法”惩治妻子,结果触犯了法律。此案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马标拘役五个月。
去年12月,马标与邻村女青年刘某结婚。马家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凡是过门的女人都要顺从丈夫,遵守家规。而刘某偏偏是个敢说敢为,认理不认事的人。与马标结婚不久,刘某就与公婆发生了矛盾。今年3月12日晚,刘某又因琐事与公婆发生争吵,把婆婆李某气得抓头捶胸,躺在地上哭天喊地。马标见状认为是妻子不守“妇道”,不由分说上前就对刘某进行殴打,导致刘某左耳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4月17日,马标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标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马标认罪态度较好,且对被害人给予了经济赔偿,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