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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争房产 女方当庭向前夫泼腐蚀性液体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4日11:00  人民网

  人民网8月2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婚姻出问题的一对夫妇,于4年前办理离婚手续,2人为名下物业及赡养费问题,多次闹上家事法庭,56岁的前妻昨日为了继续争夺物业业权,亲自向家事法庭提出过期上诉许可,但即时遭暂委女法官拒绝。

  前妻趁女法官退庭后,竟在庭内取出载有通渠水的胶樽,当场向62岁前夫淋泼,代表男方的律师行年轻女文员亦受池鱼之殃,上唇被腐液溅伤,2人马上冲入卫生间清洗,警员接报到场拘捕女疑犯,2伤者则送院治理。警方列淋泼腐蚀性液体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案处理,由湾仔警区重案组第一队接手调查。

  现场为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区域法院M1层42号家事法庭。2名伤者分别为62岁男子许×大,其眼、脸、胸及肩膊均遭灼伤,情况稳定;受池鱼之殃的律师行女职员姓李(26岁),脸及口唇受伤,敷药后出院。而涉案被捕女疑犯姓黄。

  涉案姓黄女疑犯与男伤者结婚逾30年,育有子女已20多岁,2007年婚姻开始出问题,男方先提出离婚,并由律师代表办理手续及争夺物业业权事宜,双方过去多次就名下物业及赡养费闹上家事法庭。据悉,有人在上一次到家事法庭应讯后,已出言威吓会用腐液淋泼前夫。

  消息称,由于女疑犯不满法庭的裁决,昨晨10时亲自向家事法庭再次提出“过期上诉许可”,但遭主审女暂委法官严舜仪驳回。当女法官离庭后,女疑犯即从黑色背囊内取出胶水樽,将樽内液体迎面淋向前夫,令其眼、脸、胸及肩膊均遭灼伤,所穿恤衫也被蚀穿,而当时站在许身旁的律师行女文员脸及上唇亦“中招”,2人即负伤冲入卫生间冲洗,在场赵姓律师报警。

  女疑凶伤人后马上逃出庭外走至电梯大堂,将盛载腐液的胶水樽丢弃垃圾桶内,法院保安员闻讯赶至将其制服,交由到场警员拘捕。期间女疑犯不断谩骂前夫,又哭道:“我有子宫瘤,法官判我输,还要交30万元讼费,我成副身家仅得几千元。”

  事发后由于有大量腐液溅到庭上的律师桌及地毯上,42号庭内布满通渠水气味,要即时封锁清理,原定在42号庭审理的所有案件,被安排调往41号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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