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村庄约500米的一块荒田上,堆满了黑黄相间的污泥,足足有一个足球场大小。一阵风吹来,散发出一股恶心的腐肉味,污泥旁的芦苇也已经发黑、枯萎、腐烂……上周日,记者在常州武进区前黄镇祝庄村潘家圩看到的场景,让人触目惊心。“这些污泥不知道是什么人用船从河上运过来的,我们怀疑是有毒化工废料,井里的水都有味道了。我们向镇里和环保局都反映过,一二十天过去了,还没有说法。”村民小组组长说,“前段时间,天热又下雨,整个村子飘着一股恶臭味,根本没法生活。”
□快报记者 王玉 文/摄
记者探访
现场情况怎样?
污泥旁水塘变黑,芦苇枯死。村民称,家中井水也有怪味。
28日上午10点左右,记者跟随举报人周先生来到距村庄500多米的永安河西侧河堤,只见一块面积约5亩的荒田上堆满了污泥,一条黄一条黑规律地排布着,与周围的田地呈鲜明对比。记者发现,污泥旁的小水塘已经变黑,其中的芦苇也枯萎腐烂了。
“这片地是由河泥填埋而成的,政府准备用来种树搞绿化,现在却变成了这个样子。”周先生的语气中流露出痛心。
周先生说,7月份的时候,凌晨有大船往这里倒污泥,大家以为是种树的河泥,后来在村里就能闻到阵阵恶臭,尤其是高温和下雨天。有村民称,自家的井水也有一股怪味,他们怀疑污水已经渗透到地下水和河流中。
污泥从哪里来?
镇政府称可能来自宜兴,初步分析是化工废物,已送检。
8月初,村民向镇政府反映了此事。据当地媒体报道,前黄镇负责环保工作的沈助理谈起祝庄村污泥的事,显得很谨慎,“我写了3页的调查报告,上报武进区环保局了。”
随后,他介绍道:“据我们了解这批污泥来自宜兴,帮他们装卸的人已经找到了,但委托人还在外省。而且,委托人对装卸工隐瞒了实情,开始说是河里的淤泥,后来装卸工发现臭得不得了,就问船上的人,船上人说是猪粪。”沈助理称,现在调查到的结果是,一共卸了20多艘船,连卸了20多天,大概1000多吨。初步分析是化工废物,至于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沈助理表示环保部门已经采样送到上海去检测了,究竟什么成分现在还不好说,具体情况最好和武进区环保局联系。
武进区环保局副局长周建江告诉记者,8月2日接到群众举报后,环保局工作人员当天就会同前黄镇环保科赴现场查看,发现祝庄村潘家圩永安河东侧的一口鱼塘内有大量不明污泥,目测堆积面积约5到6亩。
“离倾倒现场最近的居民点是在500米以外,可以说污泥异味对居民影响不大。”周建江表示,“初步判断不是化工废料,而是污水处理后的污泥,当场对污泥进行了采样。”由于污泥来源不明,成分和危害特性还不清楚,环保局无法立即对其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武进区环保局当即将此案列为重大信访案件立案查处,联系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对污泥样本进行检测。此外,前黄镇政府展开调查污泥来源。
目前如何处理?
已立案调查,由于检测报告没出来,无法采取无害化处理。
三大难点
固废倾倒案件难处理
据周建江介绍,近几年,固废倾倒案件逐年增加,仅今年上半年,已接到10多起此类投诉,环保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上面临诸多困境。
一、污泥来源查处难
祝庄村潘家圩处于太滆运河和永安河交汇处,涉及到4个村民小组。据记者了解,2009年永安河整治时,镇政府将这块空地流转下来,作为清淤污泥堆场,永安河清淤结束后,就再没有堆放污泥。
据环保局和镇政府调查结果显示,这次倾倒的污泥是从南面通过船只运至前黄镇,进行非法倾倒填埋的,共23船,计1150立方米,总共上千吨。由于地处偏僻,当地村委和周边居民没有及时发现。村民反映,污泥来源方向为南方,上船地点离潘家圩约2小时船程,根据船程可初步判断污泥来源于无锡方向。“我们从装卸工那里获得了船家的手机号和名字发音,这个跑船的是河南人,本来与卸船人商量好要卸50船,中途有事回家了,到现在半个多月过去了,手机一直关机,至今联系不到。抓不到这个河南人,我们就不知道这批污泥究竟是从哪儿来的。”
周建江说,今年发生在洛阳镇的另一起倾倒案件也是河南人所为,这些人大多开着无证无照的船,在半夜或凌晨进行非法倾倒,此外对他们的情况知之甚少。“下一步,我们准备与海事部门进行沟通,加强对运送污泥船只的检查,从源头卡死。”
二、成分鉴定检测难
周建江表示,近几年,固废倾倒案件逐年增加,仅今年上半年,已接到10多起此类投诉。但目前环保部门面临着一个困境:整个江苏省尚无具备危险废物鉴定资质的检测单位。“处理之前,我们首先要对废物成分、特性有个了解,判断其是否为危险废物,以便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但是,现在全江苏省都找不到一家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我们只能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上海一家单位,将样本送检。”
按国家危险废物鉴定规范,鉴定单位至少需2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危险特性的排查,再加上签合同、送样等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检测工作尚未结束。但环保局通过电话联系鉴定单位得知,这批污泥的几项重要指标均未达到危险废物的标准。
三、环保案件处理难
周建江表示,指标达不到危险废物标准,并不代表废物没有危害性。“比如说腐蚀性,标准是浸出液pH值小于2.0,定性为危险废物。当pH值小于7时,就已经呈酸性,达到2.0的话,说明酸性强度非常大了。但是哪怕测出来pH值是2.1都不能定性为‘危险’,虽然明显已经造成了污染。不能定性为危险废物,公安部门就不能强制抓人。”
他还说,国家制定这个标准肯定有一定依据,超过的话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检测数据差一点点不达标,整体危害性相差并不会很大,但处理标准就不一样。“这也是整个体系的一个漏洞。”
应对措施
建议公安部门提前介入
不过,据记者了解,为了解决这样的尴尬,常州市环保局已联合常州市中院、常州市检察院、常州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的暂行规定》,希望在环保案件发生后,无需等到环保部门出示检测报告,公安部门能提前强制介入调查,这将对处理环保案件非常有利。“鉴定报告要20天才能出来,等那时再去抓人,难度肯定会增大。”周建江还建议,公安部门最好能成立专门调查环保案件的部门。
周建江表示,在检测报告出来后,武进区环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去现场进行察看,制定一个处理方案,对潘家圩这批废物进行处理,如钢化焚烧、送到正规填埋场、就地掩埋等。此外,武进环保部门将在经常作为淤泥堆场的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