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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年强奸9岁幼女获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9日07:08  云南网

  一个是9岁的幼女,一个是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18岁少年。二者人生有了交集,却是一个人间悲剧。8月23日上午,大姚县法院不公开审理一起强奸幼女案,一审宣判18岁少年张海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年3月29日,父母外出务工,留下9岁的小雪(化名)一人在家。其父母委托张海照顾小雪。孰料,3月31日晚,张海趁小雪独自在家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事后威胁小雪不要声张。4月1日晚,张海故技重施,再次与小雪发生性关系。

  4月30日,小雪父母回家,在邻居的议论中得知女儿被人强奸,随即带女儿去县医院检查,并向派出所报案。张海随即被抓获。

  8月23日的庭审中,张海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并对自己行为感到后悔。宣判后,张海表示服判。

  据了解,张海刚年满18周岁,从未进过一天校门,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5年前,张海父亲因病去世,母亲离家出走,姐姐去年出嫁,自此张海只身一人,独自生活。

  (吴奔明 通讯员 王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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