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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因公牺牲后其父母与儿媳争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19日14:42  法制晚报 微博

  本报讯(记者 王巍  通讯员 夏根辉)民警因公牺牲后,其父母和妻子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对簿公堂。记者今日获悉,经过一中院法官的调解,婆媳双方握手言和。   

  谭某生前是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工作人员,2010年在北京因公牺牲。后谭某的骨灰被父母带回湖南老家安葬。

  在分割财产时,谭某的父母将儿媳刘某诉至法院,称其在谭某出事抢救的近2个月时间,刘某瞒着丈夫,未征询父母同意,打掉腹中4个月胎儿。

  另外,在谭某去世后,刘某拿走一切证件和有价值的物品,而且安葬谭某花费3万元,刘某未出任何费用。

  谭某的父母请求法院判令分割谭某的存款,刘某应少分或不分;要求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先行支付垫付的丧葬费3万元并支付精神损失费。

  刘某辩称,谭某系因公牺牲,公安部全额支付了丧葬费用,因此不认可谭某父母所称垫付的3万元。

  原审法院认为,谭某父母以刘某在谭某病重期间擅自打掉胎儿,加剧了谭某病情恶化,但未提供相应依据,法院不予支持。谭某父母的其他起诉请求证据不足,予以驳回。

  本案二审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说服工作,刘某表示愿意给付谭某父母经济上的帮助并支付2万元的丧葬费用,案件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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