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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贼报警赶走同行 下手时被警方抓获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9日03:20  大河网-大河报 微博

  本报讯 一伙盗墓贼发现有同行和自己抢饭碗后,竟想出报警赶走同行,再下手盗墓的歪招。不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当这伙贼下手时,被再次赶来的警察抓了个现行。今年5月,该盗墓团伙最后一名成员被抓捕归案。9月28日,巩义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刘启路

  螳螂捕蝉,贼喊抓贼吓跑同行

  陈某今年29岁,巩义市站街镇人,2009年8月,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年,缓刑2年。2009年11月初,同村的刘某告诉陈某,站街有古墓,他和姚某想找些人去挖墓,不知陈某可有兴趣。仍在缓刑期的陈某在家闲来无事,就答应了刘某。当年11月6日下午,陈某、刘某、姚某、肖某4人,到站街镇王沟岭踩点,做过古董生意的肖某发现,岭上一处疑似古墓的地头,有用“洛阳铲”挖土的痕迹,肖某从挖出土方的湿度判断,是头天晚上才挖的。“这伙人也盯上了这块宝地,他们很可能在今晚行动。”肖某说。

  果然,当晚8时许,陈某再次来到岭上,发现有手电光和说话声,遂电话通知姚某。几个人正商量如何对付这伙同行时,姚某出了个“高招”:“不如报警,待警察收拾了这伙贼后,咱们再下手不迟。”

  姚某遂以发现盗墓贼为由报警,和肖某一起带着警察往岭上赶。因担心警察抓了同行,他们再下手会被怀疑,姚某以盗墓团伙人多势众为由,建议警察打开警车的警报和警灯施以震慑。警车拉着警报来到王沟岭附近,一行人来到岭上古墓处,在现场只发现一个盗洞、一个编织袋和一件破衣服,四处搜寻也没找到盗墓贼。姚某等人遂建议警察回去休息,改天再来。

  警察驾车离去,一切正如姚某预想般“顺利”。“等夜深了再来看看”,姚某等人散伙。

  黄雀在后,警察杀了个回马枪

  夜里12时许,姚某从家里拿了两根钢管、一把菜刀,叫上肖某和刘某,再次前往王沟岭,途中通知陈某带个手电过来。姚某3人来到岭上,在同行已经挖开的古墓里,拾得一对男、女陶俑。不料,几分钟后,3人被早有疑虑再次赶来的警察抓获。

  陈某拿着手电赶到岭上时,发现现场有警车,遂逃离现场。

  经鉴定,该盗掘墓葬为唐代早期墓葬,姚某等人盗出的两只陶俑为三级文物。

  2010年8月,姚某、肖某、刘某3人分别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到2年半,缓期2年执行。2011年5月15日,陈某因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陈某结伙秘密盗取三级文物,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在缓刑考验期内重犯,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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