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招工为名,近2年时间内先后将21名妇女骗至山西、浙江等地,卖给当地村民为妻。昨日,我省最大拐卖妇女儿童案主犯何开勋被执行死刑。
何开勋今年35岁,出生于贵州省大方县,小学文化,农民。2003年8月,何开勋因拐卖妇女被处以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出狱后,何开勋勾结我省黔西县、织金县、思南县等县市及四川、山西等地人贩,组成一拐卖妇女儿童的跨省犯罪团伙。2007年9月,何开勋与团伙成员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被逮捕归案。
2005年12月至2007年7月,何开勋伙同同案被告人刘义(女)、张支才、曹桂虎等人,以招工为名将多名妇女贩卖到外地(本报曾作报道)。
其中,何开勋主要实施拐骗、贩卖、中转等行为,共计参与拐卖作案14起,拐卖21名妇女、1名儿童。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开勋以出卖为目的,拐骗、贩卖妇女、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何开勋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拐卖妇女、儿童多名,情节特别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社会危害极大。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何开勋不服,提出上诉。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对何开勋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已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昨日上午,何开勋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记者 俊辉 刘啟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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