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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购买变性药被骗1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06日01:14  京华时报 微博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男子小强(化名) 花巨资买来宣称能帮助他变性的保健品,最终却发现只是价格非常低廉的普通保健品,对方加价20倍卖给了他。昨天记者获悉,诈骗小强的袁焕香和王小芳近日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5年。

  据法院认定,2007年11月至2008年6月,28岁的女子袁焕香伙同29岁的女子王小芳,以北京朗润通天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虚构产品功效,谎称能帮助受害人小强变性为由,以推销保健品或支付费用为名先后骗取其17万余元。

  袁焕香说,2007年5月左右,她在一家电视购物公司打工,联系上了一位想购买丰胸产品的上海客户小强,并留下了联系方式。在交流过程中,袁焕香得知小强想通过丰胸变成女人。此后,袁焕香离开了那家电视购物公司,并和他人合作开了朗润通天公司,负责该公司的经营管理,王小芳则应聘成为公司普通职员。

  2007年8月底,小强打来电话,称之前购买的产品没有效果。袁焕香让王小芳冒充中医医院的院长,卖保健品给小强。于是,王小芳对小强谎称自己是教授,并告诉小强,购买他们的保健品可以让皮肤变白、身材变好,而且还能够变性。此外,王小芳还承诺可以帮助小强去泰国变性。

  袁焕香说,他们就是利用小强想变性的心理骗钱,实际上他们卖给小强的只是普通的保健品,大部分都是从十里河保健品批发市场进的,进货后再加上几十元至几百元卖出。

  此事案发,并非是小强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而是朗润通天公司一名员工李某向他吐露了实情。2008年3月,李某应聘到朗润通天做话务员。待了一个月后,李某听说公司骗了小强近20万的钱财。“我实在看不过去,就打电话将实情告诉了小强”,李某说,他告诉小强,公司卖给他的药成本不到50元,而卖价却是1000元。于是,2009年11月,小强向警方报案。

  法院认为,袁焕香、王小芳已经构成诈骗罪,判处袁焕香有期徒刑6年,王小芳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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