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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未拉车辆手刹致其滑行撞死女摊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09日09:54  三湘都市报

  今年4月13日晚,在长沙民政学院附近一地下通道发生一起离奇车祸,一辆雪佛兰小车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突然冲进地下通道,将女摊贩李小花撞死(详见本报4月14日A02版),被告席上的那名男子就是肇事者于平辉。

  承认“未拉机动车手刹”引发车祸

  8日下午3点,庭审开始前,于平辉在朋友的陪同下走进了法庭。

  刚进入法庭的他显得不知所措,在陪审员告知可先找地方坐下时,他才在一旁的旁听席坐下,低头不语。

  直到10多分钟后,审判长宣布“被告人”入席后,他才缓慢地走上被告席。 随后,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

  起诉书称:今年4月13日19时许,于平辉将一辆银白色雪佛兰小车停在长沙雨花区香樟路南侧湘樟园地下通道入口处人行通道上,车头朝东。由于他未拉机动车手刹,这辆银白色雪佛兰小车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向前滑行,冲入人行地下通道内。正在做生意的李小花被卷入轮胎下,因抢救无效死亡。 

  2011年5月29日,于平辉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同年,于平辉被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至雨花区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于平辉表现得很平静。审判长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对于车祸发生的原因,于平辉说:“我驾驶了10多年的车,一直保持拉手刹的习惯,这次事故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

  他随后表示对警方“由于他未拉机动车手刹”引发离奇车祸的调查结果表示认同。

  法庭哭诉“我判刑了,儿子怎么办”

  在庭审中,于平辉自己也承认:“停在事发现场附近的人行道上本属违规”。

  庭审快结束时,审判长问他,“有没有新的证据要提供?”一直平静的于平辉突然显得不安起来,他答非所问地说:“审判长,我有话要说,我想出国打工挣钱,我还欠受害人17万要在两年内还清,我不能坐牢的。我还有儿子要养,他才9岁啊。”

  随后于平辉几度哽咽,他希望法官能考虑到他家庭的特殊情况,不要给他判刑,“判刑了我就不能出国了,我想去国外拼命两年,赚足赔偿给受害者家属的钱,让自己的儿子生活得好点。”

  最后,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宣布,被告于平辉过失致人死亡罪名成立。考虑到被告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了受害者家属45万(协商62万,余款17万两年内还清),也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故判处于平辉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喻婧 实习生 杨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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