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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硕士偷房东在地下室18箱茅台送礼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4日01:59  京华时报 微博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 30岁的女硕士刘丽玲在租房时,发现了房东在地下室存放的大量茅台酒,于是偷偷搬走了其中的18箱用于送礼。昨天,刘丽玲因涉嫌盗窃罪在海淀法院受审。其旁听的父亲说,家里做生意经济条件不错,不知道女儿为何这么做。

  据检方指控,去年2月至6月间,女硕士刘丽玲在海淀区美丽园小区8号楼4单元102号地下室,窃取房东杨某放在此处的茅台镇北京办事处专供酒3箱(36瓶),以及贵州茅台镇珍藏酒业特需专供酒15箱(180瓶),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53640元。据了解,刘丽玲曾是中国人民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几年前随父亲在京做房地产生意,后来在一家网站工作。上午10点50分,刘丽玲被带进法庭,看到母亲时轻声叫了声“妈”,便转头面对法官。庭审中她说,2009年6月,她和丈夫在海淀区美丽园小区租房居住,后来她用房东给的钥匙进入地下室,想把家里的折叠床和杂物放进去,却发现存放着酒,她就拿了一瓶,“大家喝了说挺好,于是就把酒送给了朋友”。她先后搬走房东存放的18箱茅台酒,还将4把红木椅子搬到自己房间内。为了掩饰她对丈夫撒谎说,这些酒是她帮朋友存放的。刘丽玲的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称房东出租房时未说酒要付费,这些酒应作为房屋附属物品使用。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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