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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两车碾压续:事发路段定性将影响量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9日14:15  南方都市报 微博

  南都讯 记者张在欢 因案发地点是在五金市场内,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尚未确定,南海交警正在调查,要看当时道路规划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会涉及到所涉嫌的罪名,还将影响到量刑。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广东分所谌来业律师介绍,交通肇事罪,是以当时的犯罪情节,以及死伤人数等标准来定罪量刑,撞死一人以上或致人重伤逃逸者,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为3年以下;撞死三人以上就构成重大责任,量刑为3-7年。如果逃逸导致受害者得不到及时救治死亡的,在量刑上则将再升格,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非道路交通事故,对当事人的处罚不能适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如果需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应依照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定罪处罚。其中,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南都记者了解到,2008年禅城区邦耀学校内发生校巴撞死学生案,就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佛山禅城法院最后以肇事司机霍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两年。不过,南海交警宣交室副主任王正安表示,案件仍在审理中,到底如何入罪,要看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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