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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谎称出售经适房 诈骗50人收受232万元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实习生何超)以兜售经济适用房、拆迁还建房为名,骗得50人购房定金232万余元。昨日,顶着“公司老总”名头的女子李某涉嫌诈骗在武汉中院受审,她哭诉:我哪有什么便宜房子卖,我自己也是在租房住!

  47岁的女子李某,系武汉某节能材料公司总经理。据指控,2008年10月至去年6月间,李某谎称自己拥有青山“丽华苑”、“青宜居”等小区的经济适用房、拆迁还建房,可办理更名、办证手续,以每平方米低于市价数千元为诱饵骗取17人购房定金131.05万元。与此同时,李某还向房产中介谎称自己手上有上述房产,以此方式收取30余人定金共计100余万元。

  去年10月17日,无法兑现房子的李某在出租屋内被警方抓获,她交待曾拿赃款到澳门豪赌。

  昨日庭审时,李某哭着说对不起这些受骗人,称早在2005年就将自己的房产卖掉,此后一直租房生活,如今名下没有任何房产。

  昨日法庭未对李某当庭宣判。公诉人称,此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建议对其判处15年以上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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