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洁)打着在甘开办“合资企业”的幌子,广东人李创宇(在逃)、李创坚在近4年的时间里,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近1.5亿元,骗税 2000万余元。兰州中院一审以李创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罚金30万,李创坚不服提出上 诉,甘肃省高院将该案发回重审。10月27日,这起我省涉案金额最大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在兰州中院重新开庭审理。该案未当庭宣判。
刚逾而立之年的李创坚系广东省惠来县人。2006年,李创坚随胞兄李创宇前往刚成立的合资企业——甘肃省扶贫工贸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兼会计。2008年, 检方调查发现,这家公司存在骗取国家税款的重大嫌疑,同年10月27日,李创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省检察院批捕。
据检方指 控,2007年4月,在毫无商品交易的情况下,李氏兄弟给掌控18家“开票公司”的上海人刘伟生(化名为罗家潮)旗下的6家开票公司汇去145笔款项,金 额达1.5亿多元,刘伟生则虚开价税合计1.48亿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22份。收钱后,刘伟生扣除了3.8%的开票费,其余款项均按二李的要求,通过 专门从事倒汇业务的香港多家公司转回甘肃省扶贫工贸有限公司。经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核查,李氏兄弟控制的甘肃省扶贫工贸有限公司,共骗得国家出口退税 款2072万余元,至今尚未追回。
当日庭审时,李创坚的辩护律师认为,甘肃省扶贫工贸有限公司是在工商部门登记在册的合法单位,该行为当以单位犯罪进行处罚,且整个案件中,李创坚都处于犯罪的从属地位,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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