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万凌) 前日,武汉某职教中心任教的张女士致电本报,抱怨说半个月前遭遇车祸后,她连续多天出现易怒和健忘的症状,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张女士称,10月12日早上8点左右,她骑电动车经过光谷广场一个路口附近,被一辆的士的车门带倒。稍后,东湖高新交通大队郭警官查看现场,判定出租车违章停车应付全责。的哥当即陪同张女士到湖北省中医院进行检查,并支付约700元检查费。
4天后,肇事的哥从医院拿走张女士的病例和X光片。争执中,张女士因为情绪激动而晕厥,并被送往医院急救。“从上周起,白天我总是感到头晕,一些很简单的字也想不起来该怎么写,还经常在晚上突然无意识地打骂人。自从出事后,我就没有上班了。”
记者就此联系上该出租车所属的武汉葛洲坝出租车公司,相关负责人董先生表示,已经知道此事,目前双方对赔偿数额有分歧,公司将进一步予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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