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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后为见儿子自焚 涉嫌放火罪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2日04:06  新京报 微博

  本报讯 (记者安颖 通讯员白静)吴某和腾某离婚后,常常抱怨见不到自己的儿子。

  今年7月,为了能和孩子相聚,吴某在妻妹家中放火自焚,将自己和上前抢夺打火机的前岳父烧伤。

  日前,吴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提起公诉。

  检方案卷资料显示,2002年,吴某和腾某婚后,来到北京做玉石生意。因投资失败,夫妻二人经常因此事争吵。

  2009年7月,吴某和妻子协议离婚,孩子由妻子抚养。但是离婚后,吴某经常抱怨自己总是见不到孩子。

  今年7月9日凌晨1时许,吴某酒后携带酒精瓶、打火机和水果刀,来到妻妹家,寻找常住在这儿的儿子。被其前岳父发现,吴某当即将酒精泼洒在身上,掏出打火机准备自焚。其前岳父见状上前抢夺打火机。但此时打火机已经打着,吴某身体被引燃,同时,其前岳父也被烧伤。

  见自焚不成,吴某又拿出水果刀准备自杀,被赶到的警方拦住。

  经医院确诊,吴某右臂、左腿、双脚均为二度烧伤。

  ■ 讲述

  “看守所里靠回忆度日”

  昨日下午,在通州区看守所,38岁的吴某神情平静地说,自己很后悔,“如果有重来的机会,他绝不会再做傻事。”

  吴某称,他和妻子原来都在老家当公务员,为了提高生活水平,他们于2002年来到北京,靠经营玉器小店生活。但生意并不理想,赔了不少钱。再加上二人借高利贷买房,生活过得十分拮据,两人常因钱发生争吵。

  2009年,在京共度了7年后,腾某向丈夫提出离婚。“我对这个家其实还抱有希望,不希望它破碎,但我真的很累,压力很大,就同意了。”协议离婚后,孩子由腾某抚养。

  吴某说,离婚后的两年里,他不常能见到孩子,即使约好见面时间,孩子也会哭着说“不能去了”。“孩子有时情绪比较低落,我觉得他过得不好。”吴某怀疑是前妻不让孩子见他。因有1个月没有见到孩子。于是他在事发前3天,每天一早就到妻妹家门外等待,可直到晚上也没有见到孩子。

  事发当天晚上,他喝了不少酒。“我从租住地附近买了两瓶酒精,就是想自焚,我觉得我很失败,活着也没有意义了”。于是,他持酒精瓶从妻妹家翻墙进院,泼洒酒精自焚。

  “现在,我进看守所3个月了,每天靠回忆度日,一直没有见到孩子,我最大的心愿就是他能好好生活,健康成长。”吴某低下头,用手抹脸上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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