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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被男友刺死 家属索赔130万元

  两人高中时坠入爱河 大学时分手引发血案  

  本报三亚11月2日电 (记者 利声富)高中时,两人坠入爱河难舍难分;毕业后,两人就读不同学校后因感情不合提出分手。但男友却因爱生恨并将女友刺伤致死。11日2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去年12月15日发生在三亚某大学的一起故意杀人案,死者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赔偿近130万元。

  2010年12月15日下午,三亚某职业学院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一名女子被人持刀刺伤,行凶男子当场被制服。经警方调查,被害者黄某(女,20岁),万宁市人,是三亚某职业学院大二学生。犯罪嫌疑人卓某(男,20岁),万宁市人。两人为男女朋友关系,因感情纠纷,卓某由爱生恨,在黄某就读的学院教学楼小卖部附近持水果刀将黄某刺伤。

  据了解,黄某与卓某是高中同班同学,后来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毕业后,黄某在三亚读大学,卓某在琼海某学院读书。两人感情继续维持一年后,黄某提出分手,但卓某不但多次来三亚骚扰她,且对其进行恐吓、威胁。无奈之下,黄某多次向同学倾诉,也向学校求助。2010年12月15下午5时左右,黄某被卓某用水果刀刺伤,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据黄某的父亲介绍,黄某是家中唯一考上大学的孩子,十分听话。全家人都将希望放在她身上,为让女儿能够顺利读书,他向亲戚朋友借钱供女儿读书。没有想到女儿还没毕业就遭遇此横祸。事情发生后,他和老婆精神整天萎顿,有时候精神恍惚且菜饭不思。

  11月2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由于女儿被杀害给家属带来极大的伤害,他们于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教育借债费等共计约130万元。法庭没有当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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