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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嫖娼杀死卖淫女后打包屋内物品带回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5日02:58  红网-潇湘晨报 微博

  本报长沙讯 男子嫖娼后不仅拒付嫖资,还残忍地将卖淫女杀害。事后,他并没有逃离现场,而是在卖淫女屋内搜集各种腊鱼、腊肉等打包带回家,还拿回死者的手机,送给自己的妻子使用。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日宣判。

  今年2月5日凌晨2时许,59岁的李均凡踩着三轮摩托车去长沙市马王堆菜市场进菜。当他返回经过马王堆农科村某酒家时,女子陈某主动上前搭话,并且邀请他到自己的住处坐一坐。李均凡尾随陈某去了附近巷子里的一间出租屋,两人随后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李均凡准备离开,但陈某要他付钱。李均凡拒绝支付嫖资,陈某随即拿起菜刀吓唬他。李均凡夺过菜刀猛砍,陈某当即倒地。

  陈某没有动静后,李均凡不仅没有逃跑,还淡定地四处翻动陈某的东西,将其屋内的腊肉、腊鱼、腊鸡腿等年货用编织袋打包,然后用三轮摩托车把这些东西都载回了家。被李均凡一起带走的,还有陈某的两部手机,其中的一部直板的自己留用,另一部滑盖的送给妻子用。

  今年2月12日,李均凡在星沙镇板桥菜市场被抓获归案。5月18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

  庭审中,年近六旬的李均凡一直耷拉着脑袋,左手按着胸口,显出一副老实的样子。面对法官的问话,他大多数时候低着头,声音微弱,或者沉默不语。他自称当时陈某叫他进去,要价“20元”。但当公诉人说到他故意杀人意图明显时,他还是没抬起头来,支支吾吾说自己当时并没想要杀人。记者刘志杰

  通讯员王力夫 实习生李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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