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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老翁闪婚10天后被骗将房产过户妻子

  八旬老翁上街遇到“年轻”女人搭讪,闪婚。婚后,“年轻”妻子温柔体贴,吹吹枕边风,老先生一迷糊就把名下的房产低价卖给了她。谁想,过完户了,“温柔”妻子不但不肯付房款,对他的态度也来了个180度大转折。老先生这才回过神来,遇到骗子了。昨天,镇海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小20岁的女人

  主动向八旬老翁求婚

  王老先生是宁波人,今年80岁了。老先生一直没有结婚,膝下也无子女,生活孤独寂寞。

  今年5月的一天,王老像平时一样去菜场。突然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王老回过头一看,是一名50多岁的妇女。妇女热情地自我介绍说,她姓陈。

  说完,她又主动提出,想去王老家里坐坐。王老犹豫了一下,想想平时也从没什么人到家里来,就答应了。

  一进家门,陈某非常勤快地帮忙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还陪王老聊天。让王老更觉得喜从天降的是,陈某竟然还向他求婚,王老深受感动,答应了。

  相识后第三天,年龄相差20多岁的王老和陈某,就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了。

  枕边风把房子吹到手

  新婚妻子不理人了

  婚后头几天,陈某作为妻子把王老照顾得服服帖帖,王老对这个妻子也很满意。

  “反正我们都结婚了,感情这么好,干脆你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吧。”没过几天,陈某就打起了王老房子的主意,原来,两年前,王老因征地拆迁,分到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

  对于陈某的提议,王老很犹豫。这时,陈某再次在王老耳朵边吹风:“你看,我比你小20多岁呢,人都嫁给你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王老想想,也是啊,都是夫妻了,还计较什么?于是,两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约定王老把房子过户到陈某名下,陈支付王老40万元。

  5月底,两人就去房管部门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此时,结婚仅仅10天。

  房子过完户,陈某就好像忘了这回事。购房款40万就不说了,连照顾王老也嫌烦嫌累,甚至开始流露出要离婚的意思。

  对此,王老很伤心。他的亲戚们本来就对这桩婚事不太满意,到处打听,才知道,原来陈某久赌成瘾,把家里的家当都赌光了,还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为了还债,她之前用相同的手段骗过其他老人。

  王老这才如梦初醒。

  法庭判决:

  不付房款,房子就得还

  10月,王老向镇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和陈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

  庭审时,陈某提出,两人是夫妻关系,夫妻之间的买卖无需付钱,所以她可以不支付王老购房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王老和陈某的房屋买卖契约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为有效。

  如今,王老已按约履行义务,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陈某也应按约支付40万购房款。可庭审上,陈某明确表示,自己是不会付这笔钱的,这就构成了迟延履行债务。因此,王老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契约,于法有据。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陈某必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房屋过户回王老名下。

  >>提醒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个别好利之徒利用老年人晚年生活寂寞、辨别是非能力不强、自我防护意识较差等弱点,打着“结婚”、“交友”的幌子,哄骗老年人财产。老年人及其子女在遇到类似本案的骗局时,要提高警惕。若损害已经发生,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求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通讯员 焦川 本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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