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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有12套房产欲再买千万豪宅 因限购告开发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2日03:21  汉网-武汉晚报 微博

  限购令卡住买房路 “无业男”打官司讨定金

  坐拥12套房产执意再买江景豪宅

  限购令卡住买房路“无业男”打官司讨定金

  本报讯 (记者 梁爽 通讯员 安民二) 武汉的39岁男子张某,和妻子一起共有12套房屋,在我市商品房“限购令”出台后,他仍想购买江边的一处高端楼盘,房屋总价为980万元。交了5万元定金后,因为“限购令”,张某买房还是“卡了壳”,索要定金无果,张某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江岸区法院。

  张某自报无职业,可他与妻子名下共有12套房产。这12套房产均位于洪山区,总面积达到1221.63平方米。今年3月,张某看上了位于江边的一处高端楼盘,住宅面积共200多平方米,总价格达980万元。

  此前的今年2月23日,武汉市已经出台商品房限购令: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张某正在犹豫不决时,营销人员告诉他:“此楼盘十分紧俏,若不交定金,你看中的这套房就可能被别人买走了!”

  张某情急之下,就交了5万元定金,并于今年3月4日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与一份承诺书。承诺书中约定:遵守限购政策规定,如因违反限购政策规定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本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名下已经有房12套,张某购房资格审查没有过关。张某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开发商则称,承诺书已有约定,定金不退。

  张某懊恼不已,认为开发商有义务对其是否属于限购范围进行审查,并且签署认购书时,开发商没有明确告诉他当时的购房政策与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应该退还5万元定金。开发商则认为,张某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限购令已经出台,张某明知自己房产状况及国家政策,仍要签认购书,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经法院调解,昨日,张某与开发商达成一致:开发商在今年11月24日前退还张某定金2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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