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彬)“去燕莎玩,看到里面东西挺多挺好,又没人看管,我们就动心思了。”作为专偷“燕莎奥特莱斯”高档服装的三名女贼之首,赵丽华说着她们的盗窃动机。
今天上午,赵丽华及两名同伙因盗窃罪被带至朝阳法院受审。
三名女被告人庭上都表示认罪。但赵丽华受审时称,第二起盗窃两件男士皮衣时,是郑桂英动手拿的,自己并没有亲自参与。
公诉人一再提醒赵丽华要如实供述,说商场的监控录像已拍下了她们盗窃的过程。赵丽华仍坚持自己的说法。
随后郑桂英被带入法庭。当公诉人问她参与盗窃是出于何种目的,为何没有得到赃物也没得到报酬还要干时,郑桂英哭着说:“她(赵丽华)说要给我好处,只是还没给。而且她家做点好吃的,也都想着我们。”
据了解,由于郑桂英家生活较困难,赵丽华曾多次给予她帮助,之后郑便什么都听赵丽华差遣了。
检方指控,三人到“燕莎奥特莱斯”盗窃都是有备而去,身上都带着解锁器,就是为了应对扣着防盗锁扣的衣服。
商场监控显示,三人在盗窃过程中配合严密。可三人受审时,却一口咬定行动前没经过商量,只是有默契而已。
指控内容
2011年3月12日12时许 郑桂英伙同赵丽华在“燕莎奥特莱斯”窃取裘皮大衣一件(价值人民币1.02万元)。
2011年3月12日13时许 丁素伟伙同赵丽华、郑桂英在“燕莎奥特莱斯”窃取男式皮衣两件(价值人民币5100余元)。
2011年3月19日12时许 郑桂英伙同赵丽华,在“燕莎奥特莱斯”窃取男式皮衣一件(价值人民币4800余元)。
2011年3月19日12时许 郑桂英伙同丁素伟在“燕莎奥特莱斯”窃取男式皮衣一件(价值人民币1900余元)。
2011年3月19日13时许 丁素伟伙同赵丽华在“燕莎奥特莱斯”窃取男式皮衣一件(价值人民币23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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