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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司机隔夜酒驾被拘1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6日04:49  东方网 微博

  东方网11月16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最近,黄浦区检察院公诉了一起颇为蹊跷的醉驾案件:市民方为(化名)在晚上喝了啤酒和洋酒,回家一觉睡到天亮,起床后开车去上班,半路因违章鸣号被交警拦下。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居然远超醉驾标准。

  方为被黄浦法院一审判处拘役1个月,他百思不得其解:“喝酒过了差不多10个小时,怎么还会被查出酒精超标?”对此,医生解释说,每个人对酒精分解和吸收的快慢不同,如果自身解酒能力弱,便会引发“隔夜酒驾”。

  案件回放 隔夜酒后劲足,被抓醉驾现行

  40多岁的方为来自浙江,在沪上一家公司从事班车司机一职,负责上下班接送员工。他对这份并不忙碌的工作挺满意,开车前从来都是滴酒不沾。不久前的一个晚上,他下班后和几个朋友到饭店聚餐,禁不住朋友的劝说,喝了一瓶啤酒。饭局结束后,一群人又到夜总会娱乐,方为喝了半斤洋酒,直至凌晨时分才回家休息。

  次日上午7点多,方为一觉醒来,像往常一样驾驶单位的面包车去接同事上班。当车在董家渡路由东向西行至中华路路口时,因违章鸣号,被巡逻交警例行检查。值勤交警与其交谈时闻到酒味,于是怀疑他涉嫌酒后驾车。

  经抽血检测,方为血液乙醇浓度为117毫克/100毫升,已远远超出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车。而据方为自己陈述,当天早上,他觉得脑子还是挺清楚的,只是嘴里有点酒气,因为急着上班,也没有重视,就去开车了。

  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方为提起公诉,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方为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一审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之后方为提出了上诉。

  医生释疑 酒精代谢速度因体质而异

  “我以为睡一觉,酒精就散去了,没想到还被查出醉驾。”身陷囹圄的方为发出这样的感叹。

  对此,医生解释说,在通常情况下,人饮酒后2至5分钟即可在血液中发现酒精,随后酒精会在肝脏里逐渐通过一系列生物化学反应被吸收、分解、代谢。这些反应必须通过人体的各种特殊酶类才能进行,有的人体内含各种酶比较多,有人较少。含酶多的人虽饮了较多的酒,但能顺利地完成上述化学变化,血液中酒精浓度便会很快下降;而这些酶含量比较少的人,酒后不能顺利完成上述变化,血液中酒精浓度下降缓慢,一些副产物甚至会刺激神经系统,使人产生一系列反应,也就是酒精中毒。

  “由于人体差异,每个人对酒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具体的时间与个人酒量和解酒能力有关,喝了隔夜酒驾车是否构成酒驾因人而异。”医生表示,不同情况下,即使同样的饮酒量也会导致饮酒者的血液酒精浓度有很大的区别,并且对酒精的代谢分解程度也不一样。这就导致有些人酒歇几个小时后酒精浓度已经低于酒驾标准,但有些人却可能处于峰值,甚至出现十多个小时后血液酒精浓度仍然处于超标状态的情况。

  定义“酒后”不看时间看含量

  这起案件是黄浦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隔夜酒醉驾案。据了解,方为事后曾交代,隔夜酒成祸首之前已有预兆。早在2009年,他就有过一次因酒后驾车被处罚的经历。当时是晚上8点,他喝了两瓶啤酒,酒歇5个多小时后到次日凌晨1时半左右开车回去,路上被交警例行检查。经检测,发现他属于酒后驾车。虽然隐约认识到自己的体质对酒精比较敏感,但他显然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因此才会在嘴里尚有酒气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开车,最终栽在了“隔夜酒”上。

  “隔夜酒”只不过是民间的叫法,在涉及到酒驾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这一说法,它指的是头一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清晨甚至到上午,体内酒精含量依然超标的现象。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强。但从这起案件中不难发现,很多人对“酒后”的认识并不准确,饮酒后几个小时算是安全时间?隔夜酒到底属不属于“酒后”范围?酒歇后头脑已经恢复清醒,是否仍属酒后开车?办案人员介绍,事实上,这些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判断酒驾不以酒歇时间长短和驾车时个人意识状态为标准,而是有硬性的数字指标,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过,从案件数量来看,“隔夜酒驾”确实比较罕见,这并不意味着这类情况少,而是白天交管部门检查酒驾较少,让不少早晨酒驾人员成了“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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