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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如厕摔倒致残 歌厅被判担责10%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6日15:31  新民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克元 记者 鲁哲)在莘庄百盛好乐迪K歌至凌晨,夏先生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如厕,不料在走廊中摔伤。日前,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好乐迪所属的上海都迪娱乐有限公司承担10%责任。

  去年10月14日晚,夏先生相邀4位朋友到莘庄百盛好乐迪唱歌。次日凌晨3时,夏先生摇晃着离开包房,去卫生间方便,不料在走廊中摔倒。值勤的保安见状,欲将夏先生扶回包房。没有想到,夏先生竟然再次摔倒。夏先生在保安的帮助下,上医院急诊治疗。经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结论为因外力作用致颏面部挫裂伤,下颌骨骨折,行骨折内固定等治疗,轻度张口受限,致10级伤残。为索赔损失,夏先生与好乐迪多次协商,但遭到拒绝。为此,他将都迪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获赔医疗费9240.20元和律师代理费3000元,其他费用暂不主张。

  法院认为,夏先生称其在卫生间内摔倒,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对方亦不予认可,故不予采纳。夏先生认为包房内空气混浊,觉得头晕而致其步态不稳。由此可见,夏先生已意识到此时身体处于不佳状态,但未采取相应措施,以致发生在走廊内摔倒受伤的情况,其自身有一定的过错。都迪公司作为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阻止损害的发生。夏先生在走廊中摔倒受伤是不争的事实,可见歌厅提供的设施也存在瑕疵,对夏先生的损害负有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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