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6名教师逛街被误当诈骗团伙抓捕调查 警方致歉

  漫画:王云涛   丽江六名教师广州逛街,被当诈骗团伙抓捕调查。

  警方承认误抓且于当天放人,昨日慰问当事人并道歉

  ■新快报记者 周达标(署名除外)

  11月14日下午5时许,从云南丽江来广州培训的6名山区教师在天河区石牌东天桥逛街时,突然遭遇多名警察盘查,后被以疑似诈骗团伙的名义带至石牌派出所调查。经查实后,另5名被“误抓”教师获得释放。

  多名当事人表示,警察将其强行带至派出所过程中,有几名教师因拒绝前往而与民警发生推扯,受了皮外伤。事发后,云南省教育厅就此事发公函致广州市公安局,要求广州警方调查清楚事件,并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昨日,广州警方向当事教师道歉。

  “我们第一次来广州,当然是四处转悠。无端被错抓而且受伤了,应该得到道歉和赔偿。”——当事人陈老师

  集体逛街莫名被抓

  11月14日,由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组织的某活动在广州举行,来自云南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村小学的6名教师,三男三女于当日抵达广州参加该活动。其中一位女教师陈老师称,当天他们一行6人在酒店休整了一下,就约定集体去逛街,女教师们打算去石牌东的“女人街”买衣服,男教师们则打算去理发。

  当日下午5时10分许,他们一行人走在石牌东天桥上,突然有多名身穿警服的人靠近,“他们一上来就把我们的带队老师摁在地上,我们开始以为遇到抢劫了,说要报警,但对方说他们就是警察。”陈老师说,所有人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不知所措,因担心受到伤害,大家下意识间都想着要离开,不愿跟着警察走。此时,又有十多名身穿制服的人围了过来,拉扯当中,多名教师手臂等处擦伤。最终,除了陈老师冲出包围圈外,剩下5名教师被带到了石牌派出所。

  警方放人称“抓错了”

  陈老师回忆说,跑出来后,她大脑一片混乱,拿出手机想打110,将情况仔细反映给接线员后,对方回应称会转给相应派出所处理。

  陈老师回到酒店,找到有关此次活动的宣传资料,按照上面的联系方式找到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方答应立即帮他们协调处理此事。约两个小时后,对方答复表示,派出所方面说“抓错人了”。

  陈老师稍微放下心来,通过电话,同事告诉她虽然被释放了,但他们还在派出所等说法。陈老师来到石牌派出所后,发现有4个同事不同程度受了皮外伤。

  次日凌晨时分,新快报记者赶到石牌派出所时,陈老师告诉记者,所有老师惊吓过度,一直留在派出所二楼不敢离开,有一名警官正在跟他们协商此事。

  留在广州要求道歉

  “我们的带队老师,被人摁在地上,脸擦破了,还有人踢他,衣服也扯破了。”陈老师认为,派出所方面一句“抓错了”不能了事,要求对方道歉赔偿。

  陈老师说,后来他们才知道,前段时间在石牌东天桥经常发生诈骗案件,他们几个在天桥上来回走多了几趟,就被当做诈骗团伙抓了起来。但教师们认为,这种解释不能当成被误抓的理由,而且警察在抓捕时还造成了人员受伤。

  15日下午,云南省丽江市教育局指派纳西族自治县教育部门以及学校相关负责人赶到广州处理此事,要求派出所必须道歉并作出赔偿。

  事发后,6名教师一直留在广州,等待处理结果。

  最后消息

  天河区警方获当事教师谅解

  通报称派出所民警工作方式不当,动作生硬

  新快报讯 记者 李国辉 通讯员 天讯 报道 针对该起“误抓”事件,昨晚11时,广州警方通报了相关的调查处理情况。昨日下午,天河区警方向相关教育部门和当事教师通报事件的调查结果,承认当事民警在工作方式上确有不当,动作生硬,并向当事教师诚恳道歉,对伤者进行了慰问,目前已经取得对方的谅解。

  通报称,经调查,11月14日下午5时许,天河区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石牌东路对出天桥处发现有疑似“拾物平分诈骗”的人员在活动。石牌派出所立即派员前往处置。民警到场后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对5名人员进行盘查。由于对方不予配合且企图离开现场,而派出所民警在将其带离现场调查的过程中由于工作方式不当、动作较为生硬,导致双方发生肢体接触,之后,其中的5名人员被民警强行带至派出所调查。

  当日下午5时30分许,派出所经核查,证实5人的身份是云南省丽江市前来广州参加培训的教师。排除嫌疑后,派出所立即对5人做了相关解释工作,并派出民警陪同他们前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其中4人皮肤表面轻微擦伤。

  据通报,云南丽江市5名山区教师被天河区公安分局石牌派出所误抓一事发生后,天河警方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督察等部门介入调查,并多次和云南省、广州市教育部门沟通联系。

  天河区警方表示,将从该起事件的处置工作中认真吸取教训,加强队伍管理,坚持文明、平和执法,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同时,做好民警执法规范化、正规化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律师说法

  警察有权传唤他人 但错抓应赔偿道歉

  针对此事,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表示:法律规定,警察的确有传唤权和执法权,但在查明执法对象的确错误时,应当赔礼道歉。

  朱律师说,警察的传唤权和执法权必须建立在情报准确的前提下,如果情报不准而造成了他人精神、物质、肉体上的伤害,就必须要赔礼道歉,“从这事来说,警察的执法程序是正确的,但是情报不准、判断错误本身有过错。法律上有个叫‘过错原则’,任何过错造成他人伤害都要进行赔偿。”朱律师说,否则,如果大街上每一个人都能以“抓错了”被抓进去的话,那么对社会秩序,对公民人权是极大的危害,这就要求警方的情报准确率非常高。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29)

 

更多关于 抓捕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