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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酒驾摩托车带儿子遇车祸致儿子身亡获缓刑

  珠三角西岸新闻

  中山

  昨日,该案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宣判;母亲悔不当初:判多少年也换不回孩子

  本报中山讯 (记者潘斌 通讯员邝羽、李世寅)30岁的阿娟再也听不到儿子叫自己妈妈了,让她痛苦的是,孩子是因为她大意驾驶而离去。今年6月,阿娟骑摩托带着6岁的儿子,因为没给孩子戴头盔,发生碰撞后孩子一头摔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昨日,该案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宣判。

  案例一:

  “判多少年也换不回孩子”

  6月26日晚11时15分许,30岁的母亲阿娟和丈夫、孩子在她父母家吃完饭后,两人分别驾驶摩托车回家。饭桌上,夫妻都喝了酒。6岁的儿子被放在了母亲阿娟的摩托车上。阿娟戴上了安全头盔,却没有给儿子戴上头盔。路上,他们沿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由小榄镇北部物流往东升镇方向行驶,至小榄镇工业大道联众文具公司正门往东升镇方向50米处,突然,她的摩托车碰撞到道路右侧人行道边缘石级,儿子一头摔倒在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原因是重型颅脑损伤。

  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认定,被告未取得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摩托车乘客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阿娟因酒后驾车、交通肇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阿娟悔恨地说:“判多少年也换不回我的孩子!”

  案例二:

  父亲失神撞灯柱儿殒命

  阿旺和妻子开水果铺,儿子小齐两岁。一场阿旺自己酿成的车祸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平静。

  2010年12月24日傍晚6时,妻子给阿旺打电话叫他回家吃饭,他便兴冲冲地骑着女装摩托车从菊城大道驶向泰丰路,头盔也没有戴就上路了。脚踏板位置载着他刚满两岁的儿子小齐。

  当他驾车驶过路口一个红绿灯几百米处左右,突然感觉有几辆货车向他驶来,迎向还有车灯照着。阿旺隐约觉得自己凭着惯性向前驶去,失神撞到了灯柱上,引发一场事故。

  后来,父子俩被送到医院,受重伤的阿旺幸存下来,而儿子小齐却因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医院诊断的结果为重型颅脑损伤。

  事发后,阿旺被警方抓获。据小榄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阿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客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且驾驶摩托车搭乘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今年8月作出判决:被告人阿旺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官说法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杨志凌表示,这类案件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驾驶者对摩托车驾驶时须戴头盔的意识很薄弱。二是非法搭乘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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