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廖晨霞 通讯员曲颖)本市去年破获的团伙医保骗保案近日判决,和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骗取医保基金16.5万元的刘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刘某是某保健品直销员,谎称自己原是三甲医院的大夫,经常利用工作之便到处以讲座形式授课,取得听课人的信任。在一次讲座中,他发现听课的“会员”多数都有医保卡,便以可以走医保购买保健品为由,以保健品作为交换,把梁某、王某等人的医疗保险卡收入囊中,利用这几个人的医保卡辗转多家医院冒名就医,超量购买糖尿病药品,并将药品倒卖给药贩子从中牟取私利。
刘某的违法行为引起了医保管理部门的注意,市社保中心通过医保实时监控系统发现刘某违规骗保的多项证据。同时,社保中心也接到群众举报电话。为了依法打击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社保中心报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经查实,刘某骗购的药品价值24万多元,其中社保基金支付16.5万元。
据了解,本市社保经办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联手,打击违规骗保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违规骗保人员及违规骗保机构负责人将追究法律责任。今年两部门成立社会保险反欺诈联合办公室,建立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欺诈骗保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打击,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医保卡(社保卡)只限本人就医时使用,不能出借给他人。明知医保卡不能购买保健品或其他商品,而为了个人私利心存侥幸,这本身就是违规骗保行为,一旦发现,轻则停卡、退款、上黑名单,影响今后刷卡就医,重则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任何欺诈违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现象,可拨打社保中心稽核监督部门的举报电话23030390。还可以采用当面举报,信函或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的形式进行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