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原天津新港海关副关长胡丛华被控受贿案在北京开庭。他被指控涉嫌受贿100余万元及一辆价值30余万元轿车,为走私开绿灯。
46岁的胡丛华是河北省三河市人,曾担任天津海关调查局稽查处副处长、天津海关调查局副局长、天津新港海关副关长等职。
案发前,他曾是有着“国门胡一刀”美誉的海关稽查能手,查处百万元以上的大案近百起,办过震惊全国的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4·20”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等大案。
2009年,面对金钱的诱惑,这名缉私英雄被侵蚀了。
他的落马具有戏剧性:一名死刑犯临刑前揭发了他。不久后,死刑犯仍被执行死刑。
杀人死刑犯临刑前供出海关贪官
如果不是死刑犯夏克明的揭发,胡丛华或许还被众多荣誉包围着。
胡丛华曾查处百万元以上的大案近百起,为国家挽回了10亿元以上的损失;办过震惊全国的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4·20”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等大案,曾荣获嘉奖一次,立三等功四次、二等功一次,获“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杀人犯的揭发,剥去了胡丛华身上所有的光坏。
案件要从杀人犯夏克明雇凶杀人说起。
47岁的北京富商夏克明雇凶杀害8人并分尸,被他残杀的对象甚至包括妻子和情人,案件在2008年轰动一时。
夏克明曾是机关干部。1988年,他因倒卖火车票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出狱后,夏克明涉入商海,做外贸进出口生意,并发家成为千万富翁。1999年,夏克明和狱友刘某一起走私货物时被天津海关审查,并被监视居住。夏克明认为,他被抓是刘某举报。不久,夏克明安排弟弟夏克治及其狱友杨辉、陶纯等人,将刘某劫持到房山十渡后勒死并碎尸。
此后,夏克明与弟弟等人视人命如草芥,他们连杀7人。而杀人的原因,都是对方知道了点事儿。
2008年12月4日,夏克明和其弟等4人一审被判处死刑。临刑前,夏克明揭发检举了时任天津海关调查局稽查处副处长胡丛华行贿事实,胡落马。
海关缉私英雄收受贿赂给人好处
庭审中,胡被指控,1999年5月至11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查处夏克明所在公司涉嫌走私的案件中,先后两次收受人民币20万元和广州本田雅阁轿车一辆,该车价值30余万元。
2003年,胡丛华在查处三家汽车贸易公司涉嫌逃税案件中,为三家公司从轻处理提供帮助,收受22万元。2008年3月间,胡丛华利用职务便利,在北京美日美月国际酒业有限公司进口红酒涉嫌低报价格通关过程中,为其尽快放行提供帮助,收受9万元。
2008年初至2010年6月间,为天津一家货运代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设立出口查验监管场库等提供帮助,5次接受该公司55万元。胡丛华利用手中的权力,多次收受贿赂。“只要是给钱,他就给掩护”检察机关指证。
2010年11月12日,胡丛华被抓获归案,所获赃款及轿车已全部退缴。
胡丛华在法庭上认可公诉机关的指控,称部分受贿款让他花了。
在辩论阶段,其辩护律师罗列了胡丛华曾经获得的诸多荣誉,为其做罪轻辩护。
“他认罪态度较好,有主动揭发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等,希望法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减轻处罚。”律师说。
据北京晨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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