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文婷)69岁的被告人王奇总认为侄孙女遭家人虐待,遂将两名家人杀死。前日,王奇因故意杀人罪被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2日20时许,王奇在延庆县自己家中,因为琐事与被害人王金(化名)发生口角,之后就持尖刀刺扎王金的颈部等,因为这一过程被张翠(女,化名)发现,王奇又持刀扎向张翠,最终造成王金、张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金是王奇的堂叔侄,张翠是王奇亲侄子王鎏(化名)的妻子。王奇家属称,张翠、王鎏夫妇俩收养了一个女儿小梅,现年约16岁。因为孩子管教问题,王奇与夫妇俩很少往来。小梅证言显示,爷爷和父母对自己都很好,但从其记事起,爷爷老是担心父母虐待她。
王奇称,案发当晚王金来串门,提到“以后你别管小梅的事”。两人随后争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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