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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好心扶人被冤枉撞人 交警认定扶人者无责

  本报讯 (记者曾毅) 上周五顺德伦教的“扶人反被冤枉”的事件终于水落石出:顺德交警前日出具了事故鉴定书,认为扶人者冯双文无责任。责任归属问题查清楚后,冯先生工作的某电子厂昨日上午决定在全厂范围给予通报表扬,并当众奖励他1000元现金。

  上周五下午5时15分左右,在伦教肥锡农庄对开路面,刚下班的冯先生驾驶电动车往鸡洲方向行驶,经过农庄门口,突然听到后方传来摩托车摔倒的声音,回头发现一女子(事后了解该女子姓李)骑摩托滑到在地,地上痕迹约10米长。

  冯先生马上停车,并扶起李小姐,询问她有没有事情。李小姐打通了自己丈夫手机,10分钟后李小姐丈夫和另外一个男子到达现场,“两个男子一到,那个女的就说是我撞倒了她!”冯先生回忆起来还觉得不可思议:“他们不让我走,最终我只好报警。”之后交警赶到,随后救护车也来到现场,交警现场测量和笔录,并将两车拖走。

  因事发地比较荒凉,冯先生回忆当时前后有几辆摩托和自行车,都未曾停车帮助,也找不到目击证人,而李小姐被送到附近的医院,被检查仅仅是下巴擦伤。

  交警:

  小事故 扶人者无责任

  顺德交警接报后,先进行了双方的调解工作。不过冯先生希望交警能做出一个权威的调查决定,随后交警调查发现两车无碰撞痕迹,再根据现场勘探情况,给予此起事故“016”的事故结论,记者查阅交通违法行为代码,“016”属于“其他行为”,而且这个“其他行为”,按照规定如果有具体违法行为,是需要文字手写写明的,具体到冯先生的交通行为鉴定书,交警没有写明他的具体行为,“实际上,此次小事故,冯先生无责任。”交警工作人员说道。

  而受轻微伤的李小姐,记者辗转联系到她的家属,他告诉记者:“其实是小事,我们不想深究下去了,交警说(冯先生)没有责任,就没有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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