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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他人抢劫并活埋被害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2日11:09  东南网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22日讯 (本网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张国明) “我立了那么大的功,帮忙抓了两个案犯还要被严惩!”日前,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2009·6·16”海滩女尸一案进行开庭公开宣判。当常宣里听到自己被宣判死刑时,情绪激动,当场向检察官辩解,一度出现过激行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称,这样的情况在莆田还是第一次出现。

  常宣里是陕西省武功县人,他有个绰号叫“天才”,虽然叫“天才”,却总干缺德事,曾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多次在莆田、漳浦等地伙同他人盗窃作案、抢劫犯罪。

  时间回溯到2009年6月16日清晨,莆田埭头镇汀港村的渔民正忙着准备出海的时候,意外地在东坠海滩上发现一具裸体女尸,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先后于当月月底在荔城阔口、城厢南门、泉州市区等地将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常宣里、黄某、魏某、廖某抓获归案。

  据常宣里供述,黄某和廖某是情人关系,他和他们俩合租在一套套房里,魏某是黄某的朋友。当年,他们4人由于手头缺钱,通过廖某得知她的老乡李某有10多万元钱,就决定抢劫李某。由于和李某认识,害怕她事后报案,他就提议无论抢劫成功与否,都要将李某灭口。

  

  2009年6月15日上午,李某刚好打电话给廖某,黄某伺机让廖某以去仙游九鲤湖游玩为借口将李某骗出来。随后,魏某驾驶着租来的汽车和常宣里一起去接李某。车行至荔城区阔口木兰溪桥附近,常宣里用塑料绳将李某双手反捆。李某大声呼救,魏某打开音响掩饰。常宣里拿出一把管刀,用刀鞘圆口捅打李某,威逼她说出金银首饰、银行卡等财物的藏放地点及银行卡密码,并劫取了李某身上180元钱及一部价值918元的手机。李某在逼迫中说出她有张农行卡存款2.6万元,并告知密码。当天下午4时许,两人拿到李某的住处钥匙,并交给黄某。但在李某住处并没找到农行卡,两人再次殴打李某。次日凌晨1时许,黄某和廖某来到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与常宣里和魏某接头,把锄头和铁铲交给两人欲活埋李某。随后,魏某把车开往秀屿区埭头镇汀港村,常宣里在途中为防止李某的身份被查出,就将她身上的衣物脱光,不顾李某苦苦哀求,强行将她活埋在海边的沙滩中。

  在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常宣里供出了一起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案件,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两名嫌犯。案犯常宣里认为,他有立功表现,应该给予减刑。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却认为,常宣里只是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还是应该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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