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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盗取厂里价值60万元木材获刑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3日02:30  扬子晚报

  某红木制品公司的操作工张某,因为手受伤没得到赔偿对老板产生怨恨情绪。辞职几个月后,他悄悄返回南京,利用对单位情况熟悉的便利,深夜翻窗进厂房偷走31根小叶紫檀原木。他没有想到,这一举动会给自己带来13年牢狱之灾——小叶紫檀原木价格高昂,张某偷走的原木重700多公斤,总价值达60余万元,其行为属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

  去年3月,来自四川的张某应聘到江宁一家红木制品公司上班,上班没多久他的手就受伤了,之后离开了公司。因为索要赔偿金未果,张某对老板怀恨在心,离开公司后一直想找机会报复。去年12月份,他让妻子跟他一起回南京,“偷几样东西,看他(老板)究竟赔不赔钱!”

  妻子劝阻无果,又不放心他一个人回南京,只好跟着过来。张某在公司干了好几个月,知道公司东侧窗户一般关得不太好,很容易翻窗进入。去年12月13日凌晨,张某悄悄潜入公司,在二楼展厅,他发现地上堆了好多小叶紫檀木原木,连忙喊妻子在外把风,自己一根根往外搬,一共搬走了31根小叶紫檀木原木和几件红木雕工艺品,忙活到下半夜才作罢。

  凌晨4点多钟,两人找了辆大货车,将偷来的小叶紫檀木原木和几件红木雕制品运往苏州,放在朋友店中售卖。朋友问东西哪来的,张某谎称自己现在做木制品生意。

  第二天一大早,工人发现木头被盗,赶紧向老板汇报并报警。警方调查后发现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很快将他抓获归案,并将赃物全部取回。被抓后,张某一再辩称,自己偷这么多小叶紫檀木原木只是为了要挟老板,让老板给自己补偿,并无非法占有目的。(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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