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巍)出差认识按摩女,同居数年后遭遇逼婚,律师刘某提出分手反被纠缠,最终持刀将按摩女扎死。
记者上午获悉,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42岁的刘某研究生学历,是北京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据检方指控,2011年2月15日10时,刘某在海淀大型物资运输公司万寿路宿舍院租住的房间内,因琐事与29岁的朱女士发生冲突,刘某持刀刺扎朱女士颈部、胸部、腰部等处,致其右颈总动脉及肝右叶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刘某作案后拨打110报警。
法院开庭时,刘某称,他2005年到山东潍坊出差时认识了做按摩的朱女士。一年后,朱女士到北京找到他,俩人开始以男女朋友身份交往,并住在了一起。
2007年5月,朱女士说她怀孕了,但刘某表示坚决不要孩子。后来朱女士查出肾病不能要孩子,做了引产。
怀孕事件后,朱女士一直要求结婚遭刘某拒绝。“她就想方设法地折腾,我的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刘某说。
2011年1月,在山东老家治病的朱女士给刘某打电话,说知道他交了新女朋友。
2011年2月13日下午,朱女士突然回到北京对刘某说:“你有女朋友了,我把我的东西拿走,回山东养病,你给我3000元看病。”
后来朱女士又将价码提到5000元。“为了不再受她纠缠,为了不影响和新女友交往,我当时欣然同意。”刘某说。
2月14日,刘某给朱女士买了次日回老家的火车票,去邮局寄回朱女士的东西,还给朱女士的建行卡转存了5050元。
刘某说,当晚朱女士给他煮了牛奶,两人晚上12时才睡觉。夜里他突然感觉非常疼痛,原来是被朱女士扎了一刀,他赶紧去厨房取了水果刀回卧室捅向朱女士……
为刘某辩护的是他在同一律所的同事,他们认为刘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刘某本人也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朱女士的家属,则向刘某提出总计95万元的民事赔偿。
●法院判决
未采信正当防卫说法
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证明刘某因感情问题与朱女士发生冲突,并持刀刺扎致其死亡。但刘某刺扎朱女士是在对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说法,缺乏证据证明,法院不予采信。
法院鉴于系因情感纠纷引发及案件具体情节,在量刑时酌情作出判决,并判处刘某赔偿朱女士家人3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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