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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包养情妇被开除

  羊城晚报湛江讯 记者袁增伟报道:29日,湛江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通报会,重点通报6宗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6宗典型案件分别是: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副调研员、霞山分局原局长庞某华违纪违法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龙某泽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案;湛江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原经理练某辉违纪案;徐闻县曲界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原站长黎某敏骗取“水稻示范推广种植”项目资金、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案;廉江市交通局有关人员工作失职案;吴川市水利局原局长黄某受贿案。

  案例选登

  前城管分局局长受贿61万

  2009年至2011年,庞某华任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霞山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霞山区松林市场经营者林某某在该市场无证经营提供便利,收受林某某贿赂61万元。2011年3月,庞某华被移送司法机关。2011年11月,决定给予庞某华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审判员包养情妇生下一女一男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龙某泽,从2004年起包养情妇王某某。王某某于2007年6月和2008年12月为龙某泽生下一女一男。2011年11月,龙某泽被开除党籍,并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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