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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帖造谣称警察收黑钱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9日15:02  中国日报网站 微博

  中国日报网综合报道(张桓瑞 格祺伟)湖南韶山市的男子毛某通过网络论坛,曝光昔日的同事庞龙(化名)曾借助“警方”身份敲诈。湘潭警方通过调查了解后,发现网帖内容中的“警方黑幕”均为毛某为达到报复和泻私愤的目的虚构的事实。1月8日,韶山市公安局透露,毛某因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10天。

  网民发帖:交警与饭店狼狈为奸,黑旅客钱财

  2011年12月27日,某网络论坛注册马甲为“草民怕官””网友所发的一篇题为《韶山交警与当地饭店老板狼狈为奸,黑旅客钱财》的帖子,引发众多网友的热议和关注。

  据网民“草民怕官“的帖子内容称:去年12月21日他一家人到韶山旅游期间,因在韶山学校附近违章停车,遭到“交警”庞某查处。庞说,按照规定,处罚为驾驶证记三分罚款300元,但如果去指定饭店消费即可抵销处罚。“草民怕官”说,直到他在韶山遗物馆附近某饭店消费了400多元高价餐费后,“庞警官才把驾驶证还给了我”。

  警方调查:因私怨发帖报复泄愤,属诽谤已被拘留

  12月27日,网民“草民怕官”的帖子发出后,引起了韶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亲自过问,并作了重要批示;韶山市公安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成立调查组,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工作。据查,网帖中被投投诉“庞警官”其实只是景区交警中队的一名协警,而根据值班记录,事发当天他没有在韶山学校附近执勤。

  2011年12月29日、30日和2012年1月4日,韶山市公安局三次在网上对事件调查进度进行公布,同时附上了联系电话,呼吁“草民怕官”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以便查明事实真相。但“草民怕官”不但没有与韶山市公安局联系,反而在网络上消失了。

  随后根据警方的调查,认为这起投诉很可能是引起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声誉的违法行径,在经警方的调查取证,最后将违法嫌疑人锁定为韶山市本地人毛某。1月5日,民警将毛某传唤到韶山冲派出所接受调查。

  根据毛某供述,毛某曾和庞龙(化名)在韶山毛泽东遗物馆一起做安保工作,期间曾因琐事发生争执,结下矛盾。之后,毛某见庞龙(化名)离开遗物馆考取了协警岗位,心有不甘便萌生了捏造事实“打垮”他想法。

  2011年12月27日,毛某在网络上虚构事实发表帖子,希望用舆论“打垮”仇人。发帖之初,毛某看到韶山公安积极回复,以为自己得逞了。后因害怕事情败露,毛某把电脑中相关文件全部删除了。2012年1月8日,韶山市公安局透露,毛某因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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