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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副局长虚开发票致国家损失近千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2日00:38  法制周报

  湖南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税局朝阳分局副局长任飞利用职务便利,受贿8.2万元后制作假材料骗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国家经济损失900余万元。1月9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犯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任飞,曾用名樊勐,1969年出生,系益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朝阳分局副局长。2009年底,被告人任飞结识了广东省汕头市人郑某(另案处理),得知郑某在资阳区登记了一个名为益阳市益达贸易有限公司的企业,实为专门虚开、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三无(无资金、无生产经营场地和生产设备、无实际贸易业务往来)公司。随着两人的逐渐熟络,郑某便利用被告人任飞的职务便利为其公司牟利,在征得了被告人任飞同意后,将其公司迁来了高新区重新注册,被告人任飞伙同他人制作了能让公司顺利通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的假材料,向高新区国税局领购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大肆虚开、买卖发票,从中牟利的目的。在帮助郑某办证过程中,被告人任飞收受了郑某2000元“感谢费”。 2010年4月,受利益驱使的郑某又如法炮制,注册了保银贸易有限公司,继续虚开、买卖发票牟利,被告人任飞再次收受了郑某8万元的“感谢费”。据统计,益达公司和保银公司在开办期间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给国家造成损失共计904万零448.96元。案发后,被告人任飞被依法传唤并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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