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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者被鉴定为植物人能吃能喝引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2日11:11  大江网-新法制报
林冬生(右)不想吃橘子,对记者露出咬牙切齿的表情。 林冬生(右)不想吃橘子,对记者露出咬牙切齿的表情。

  江西赣州市宁都县的一起车祸把竹笮乡松湖村卢屋组村民林冬生摔成重伤。随后,双方因赔偿纠纷诉至当地法院。还未判决之时,伤者家属出具了一份“植物人鉴定报告”,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肇事者按一级伤残标准计算相关赔偿。而现实中的“植物人”林冬生却能自己吃喝,拿尿袋。有关鉴定法医表示:“这达不到植物状态。”

  新法制报记者近日赴当地调查采访,当事鉴定中心给出的解释是法医鉴定时属植物状态,后来“可能又醒了”。但其中疑问重重。

  车祸引发赔偿官司

  1月5日16时,新法制报记者敲开七旬老人陈真保的家门时,他还躺在床上休息。床边的轮椅上,坐着他的女婿林冬生,他睁着眼睛,并没有睡意,眼神凝视着刚进门的记者,并随着记者位置的移动而移动,但不言语。

  41岁的林冬生,刚经历了一场车祸,再也无法站起来,需要陈真保日夜照顾着。

  2011年3月26日12时20分许,一辆二轮摩托车直行时来不及躲闪拐向路边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了直接碰撞。林冬生驾驶前者,人栽进了路边的水沟里。

  宁都县交警大队在2011年4月13日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显示,驾驶二轮摩托车的林冬生方面的过错在于“驾驶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戴安全头盔,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距离”。驾驶三轮摩托车的彭式财方面的过错为“驾驶后转向灯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在道路上右转弯,遇险情采取措施不当”。双方均“应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林冬生入院治疗过程中,彭式财为其支付了1.5万元的治疗费,而事实上,林冬生家里自行支付了10多万元。彭式财没有为林冬生垫付所有医疗费用,双方一直陷入争执之中,因为彭式财认为自己“不应负同等责任”。

  僵持之下,赔偿纠纷闹上了当地法院,并在去年8月份开庭审理,但目前尚未判决。

  “植物人”鉴定意见引质疑

  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引起纠纷并不奇怪。但之后一份伤残鉴定意见书的出炉,使事情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变化。

  当彭式财还陷在8月份的庭审中,为对方向法院提出的赔偿额度让他感到难以接受,2011年9月30日,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一份伤残司法鉴定意见书,令他始料不及。

  意见书显示:“林冬生损伤伤残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里的‘植物状态’的规定,评定为一级伤残,完全依赖他人护理(即一级护理、一人长期专门护理)。”

  植物人?这样的鉴定意见彭式财难以相信。

  记者注意到,鉴定是由宁都县法律援助中心委托,在2011年9月27日鉴定的。

  “林冬生怎么会是植物人?8月份宁都法院开庭时,林冬生都出庭了。”彭式财说。

  “他残废了我相信,但说是植物人就说不过去了,是不是家属想多得点赔偿款?”已六十来岁、满头白发的彭式财感到有些委屈。

  “植物人”庭上会喝矿泉水?

  彭式财的代理律师揭律师向新法制报记者出示了他在去年10月28日向两名出庭人员的调查笔录,其中,家住宁都县梅江镇的张漫生表示:“8月3日下午开庭时,我到宁都县法院第四审判庭参加开庭,看到林冬生独自坐在旁听席上,自己用手拿住矿泉水瓶喝水。”而庭审时的这一幕,也被家住梅江镇的杨祝秀看到。

  彭式财难以理解的是,“自己都能喝水,怎么就成植物人了?”

  如彭式财所料,随后,林冬生的家属将植物人的鉴定报告递交给了法院,要求按一级伤残进行计算赔偿费。

  去年11月1日上午,彭式财的代理律师揭律师特意来到林冬生的岳父家里找到了他,揭律师告诉记者说:“我当时看到林冬生坐在轮椅上,我跟他说话,他只会咿咿呀呀,眼睛到处看,我开了一瓶矿泉水给他,他接着就喝了起来。我不相信林冬生是植物人。”

  林冬生到底是不是植物人?鉴定报告与现实中的林冬生存在多少信息反差?

  “植物人”会发脾气

  1月5日,在林冬生的岳父陈真保家里。陈真保告诉记者,现在是他日夜照顾着林冬生。

  他指着轮椅上的林冬生告诉新法制报记者:“(林冬生)现在成废人了,在赣州做了鉴定,是植物人。”

  记者问到生活状况时,陈真保称:“就是天天要人照顾,不过吃饭还好,我盛好饭放到他面前的桌子上,他自己就拿着汤匙吃。右手和右脚瘫痪了,只剩下左手和左脚可以动。”

  他进一步强调:“吃还好,什么都会自己吃,橘子剥好给他,他自己也会吃,水拿给他也会喝。”

  陈真保还拿出一个橘子,剥掉皮后交给林冬生,想让他吃给记者看,但接下来的一幕却是,林冬生双眼瞪着陈真保,然后又把头甩向一边,露出咬牙切齿的表情,上下牙齿磨得咯咯响,还把左手往外提起。

  “他不想吃。”陈真保解释,“他不想吃的时候就会生气,还要让他吃的话他就会打人,他发火了就会打人。”

  记者注意到一个细节,在林冬生跟前的饭桌上,放着一个装有黄色液体的塑料袋,陈真保称:“他(林冬生)不会起来大小便,就把尿袋放在身上。”

  而令记者惊讶的是,陈真保指着尿袋称:“这个尿袋就是刚拿出来的,他(林冬生)拉完尿,自己感觉到到烫了,就会自己用手把尿袋掏出来放到桌上,总是他自己拿(尿袋)出来的。”

  “虽然他自己能吃东西能拿尿袋,但盛饭和扔尿袋他肯定做不到,”陈真保表示,“反正这个人就是废掉了,一辈子也就这样了,需要人护理。”

  一名当事法医否认做过鉴定

  随后,新法制报记者来到赣州市区,将这些现象陈述给一家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进行询问,江西济源司法鉴定中心的刘姓法医介绍说:“植物人概括理解就是跟植物一样的特性,没有意识,不能自主活动,没有思维意识,更不能支配正常活动,能自己吃饭拿尿袋明显达不到植物状态。”不过他又表示:“对于这个植物人鉴定,要亲眼看到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后才好评判。”

  那这份植物人鉴定到底是如何做出来的呢?

  1月6日,新法制报记者找到了位于赣州市八一四大道的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植物人”的鉴定意见即该中心做出的。

  该中心主任黄业建受访时表示:“我知道这个事情,当时也参加了这个鉴定意见讨论,属于植物状态,最后评定为一级伤残。”

  黄业建解释,醒状昏迷有反复性,也就是说:“我们的法医当时去鉴定时,看到的是昏迷状态,可能后来又醒了。”

  那对于自己能吃能喝能拿尿袋的状况算不算植物状态?黄业建只是反复解释:“可能又醒了,植物人醒了的也是正常的。”

  那是否在鉴定之时会恰巧碰到“昏迷状态”?

  据了解,鉴定地点是在林冬生所在的宁都县竹笮乡松湖村卢屋组的家里。

  黄业建将当时参与鉴定的曾道缘法医叫进办公室,面对新法制报记者的采访要求,曾道缘看过鉴定报告后表示:“我没去,这个不是我做的。”

  经黄业建反复询问,曾道缘仍表示对此事不清楚。

  随后,黄业建电话联系了另外一名到现场鉴定的法医杨臣衡,但其并未作出任何解释。

  随后,黄业建向新法制报记者表示:“两个法医年纪很大了,他们可能记不清楚了。”

  “植物人”有思维意识鉴定疑问重重

  黄业建受访时还提到,“我们的鉴定只是一个法医的观点,我们看到的是植物状态那就是植物状态,至于后来是不是植物状态,当事人可要求补充鉴定。若对当事的鉴定有异议,也可对受案机关提出重新申请鉴定。”

  采访中,对于新法制报记者关于鉴定依据的追问,黄业建表示当时法院肯定有照片等依据,但当事鉴定法医不好找。不过他留下记者联系方式表示将在1月9日给予回复,但至记者发稿都未回复。

  记者还注意到,这份植物人鉴定报告的“分析意见”显示更多的字眼是,“依据林冬生入院治疗CT检查……”。

  江西京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晟看完这份鉴定报告表示,“这是一份只有鉴定结论,而‘分析意见’不详的鉴定,更看不出有辅助设备检查的依据,更多的是依据伤者入院后的病情检查,显然有诸多疑问之处。”

  而黄业建在受访时曾表示,“如果法医在鉴定中存在违背职业道德的地方,可以向鉴定协会申请调查,作出处理,但对于责任追究方面,很难作出相关的处罚,因为鉴定更多的是法医的观点,当事人可以认同,也可以不认同,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1月5日,新法制报记者来到宁都县法院采访,该院民四庭庭长赖小龙表示,法院可能将依据这个植物人司法鉴定报告做判决,除非有关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而目前,林冬生的家属仍是以植物状态的一级伤残相关赔偿标准计算,向彭式财提出相关赔偿。

  不过之前彭式财已表示,“我肯定不认同鉴定意见书,我们保留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针对这份引起巨大争论的鉴定,不少相关专家都表示,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管力度,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要加大惩罚力度,要让那些涉嫌做假鉴定的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相关人员设定禁入期限或终身禁入。只有这样,才能净化司法鉴定环境。

  文/图□记者尹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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