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周欢欢 刘佳鸣
通讯员 刘建章
东方今报焦作讯 因怀疑侄子与前妻有染,为报复将侄子一家三口杀死,焦作市武陟县灭门惨案凶手王海祥于2012年1月6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2008年12月,武陟县龙源镇小徐岗村村民王海祥发现其前妻与自己的侄子王红星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09年8月13日凌晨2时许,王海祥携带一把长刀、两把短刀和一副橡胶手套,蹿至侄子王红星家,翻入院墙藏匿于其院内厕所伺机作案。
当日6时许,王海祥又蹿入王红星家阁楼内。王红星的妻子董红霞听到有动静便上楼查看,被王海祥杀害。之后,王海祥持刀来到王红星家客厅西侧卧室,将王红星杀死。随后,王海祥又持刀蹿至客厅南侧房间,将王红星年仅4岁的女儿也残忍杀害。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经审理认为,王海祥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王海祥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终审裁定,维持原判,罪犯王海祥于2012年1月6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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