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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琐事扎死他人潜逃10年后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7日02:42  新京报 微博

  本报讯 (记者 张媛)一男子酒后打出租车时,与他人发生冲突。后找人将对方扎死。

  近日,在该案中参与打斗的张成敏,在潜逃10年后,被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众人持刀棍为友“出头”

  张成敏和姐姐的男友单庆宇(已判刑),曾一起在海淀区太平路做货运生意。

  相关材料证实,2000年4月24日晚,单庆宇等人酒后,在海淀区太平路36号院附近打出租车。这时,一出租车驶来,乘客田某等人下车后,单庆宇坐上了车,但司机拒载未启动车。

  “人家不愿拉就下来吧!”已经下车的田某转过身来对单庆宇称,并将单从车上拽了下来。随后,两方发生了争执。田某的朋友立刻跑到单位求助。田某所在公司的多名保安员冲出来,“想把撕扯的双方拉开”。此时,一辆货车驶来,从车上下来八九个手持木棍、铁棍、菜刀等工具的人,冲着田某等就是一阵乱打。

  参与打斗的刘建等人证实,当时他们正在宿舍休息,张成敏跑过来称“单哥(单庆宇)和人打架了,大家快起来。”于是,他们立刻赶到现场,单庆宇高喊“给我打,往死里打”,于是张成敏等人动了手。

  案发后,除张成敏外,所有涉案人员均被控制并被判刑。2011年4月19日,被网上通缉的张成敏,在河北承德一家宾馆被控制。

  被告人获受害方谅解

  法院查明,2000年4月24日23时许,单庆宇因琐事与田某发生冲突后,被告人张成敏纠集刘建等多人(均已判刑)前往帮助单庆宇对田某进行殴打。其间,张成敏持刀刺扎田某腿部等处,致对方失血性休克死亡。

  庭审时,张成敏的辩护律师称,被害人田某与出租车司机也不认识,田某因喝了酒,才来管事。

  案件审理期间,张成敏在家属的帮助下,赔偿了被害人家属16万元并获得对方谅解。

  法院审理认定,张成敏构成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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