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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见网友被挟持强迫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8日08:15  南方都市报 微博

  南都讯 记者王成波 网友的话可不能全信,否则吃亏的是自己。17岁少女应网友之约出来吃夜宵,哪知道非但没有吃上夜宵,反而被几名男子强行带至深圳强迫卖淫。警方介入后,女子被救出。日前,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他们已对强迫少女卖淫的男子邓某某等两人提起公诉。

  2009年4月2日晚上10时许,17岁的少女小贺在广东东莞市大朗镇一家网吧上网聊天,一名网友“瘦子”(另案处理)约其出去吃夜宵,她毫无防备意识,就上了“瘦子”开的一辆黑色轿车。

  车开了一段路后,车上又来了三名男子,小贺见状要求下车,这时一名男子打了她一个耳光禁止其下车,后四名男子强行将其带到深圳宝安区一家宾馆4楼的一个房间,并将她控制起来。

  第二天下午,男子邓某某和女子向某某把小贺带到福田区沙尾西村379号一个房间。他们威逼小贺卖淫,并称他们花了8000元将其买来上班,最少要将钱赚回来才会让其离开,小贺无奈只能开始接客。小贺卖淫期间,由唐某某负责带其卖淫、收取嫖资并贴身看管小贺防止其逃跑。

  从2009年4月6日至4月9日,短短三天时间,小贺被强迫卖淫44次,而邓某某等人收取嫖资4400元。2009年4月9日,小贺在接客时,找到机会借嫖客手机打电话向其朋友吕某某求救,吕某某随后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报警。

  当晚7时,民警在沙尾西村287号楼下找到小贺,并当场抓获一人。今年9月,向某某等陆续到福田公安分局沙头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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