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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策划诉讼谋利获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20日02:44  京华时报 微博

  湛江市坡头区法院原副院长陈沛霖涉嫌受贿案,近日肇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认定陈沛霖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据传,其在2008年高调迎娶女博士,送妻子过百万元保时捷豪车。

  幕后操纵查封中侨大厦

  “说白了,粤西公司诉土地总债务纠纷的官司都是陈沛霖搞出来的……这官司能否胜诉关系到他的利益。”

  ———证人李罗军(湛江晋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经理、法人代表)

  2011年4月,陈沛霖被控贪污700多万元,在湛江市中院一审过堂。当年8月,陈沛霖案转到肇庆中院异地审议,起诉罪名改为受贿,金额也由700多万元降至649万元。法院查明,陈沛霖与粤西公司经理陈某是同村人,陈沛霖把粤西公司诉湛江市土地开发总公司(下称土地总公司)案拉到坡头法院审理,借用湛江晋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晋兴公司”)约31.83亩的土地使用证原件给湛江中院作为土地总公司案的诉讼保全担保,查封了对方的中侨大厦。后因诉讼标的超出基层法院管辖,湛江市中院提审并解封了中侨大厦。2001年11月,陈沛霖邀请湛江市中院原院长曾某代理诉讼。

  操作集体“上访”扭转案件

  “陈沛霖讲‘你和吴奎璋一定要组织公司职工和股民上访,费用由我出。’上访者每人每天有100元,费用由我到陈沛霖家里拿的,共12万元。”

  ———证人邓木养(粤西公司原副经理)

  法院查明,2003年11月21日,粤西公司申请湛江市中院执行中侨大厦土地使用权。因之前土地总公司与湛江市国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国安公司)签署协议,中侨大厦用地的使用权转属国安公司,致使湛江市中院无法执行。

  为摆脱困局,陈沛霖一方面指使他人,组织粤西公司职工和基金会股民到湛江市委、市政府上访,并出资12万元作为上访费用;另一方面指使他人向坡头区纪委、湛江市纪委汇报,争取支持。2005年2月,湛江市国土局撤销国安公司的中侨大厦土地使用权证后,陈沛霖立即指使粤西公司申请查封中侨大厦。

  法院认定陈沛霖受贿649万元

  “《诉讼案件包干合同》是2003年年底签的,但陈沛霖讲市中院的判决是2002年6月,将合同提前到2002年1月10日比较好。”

  ———证人邓木养

  法院查明,2007年1月11日,湛江市中院拍卖中侨大厦项目,得款3290万元。月31日,坡头法院再向市中院要求解除冻结的1500万元,并从拍卖款中划扣1402万余元到坡头法院账户。

  该款划到坡头法院账户后,陈沛霖要求时任坡头法院院长丁永平,以支付风险代理费为由将其中700万元直接转到晋兴公司账户,遭到拒绝。随后,陈沛霖指使坡头区麻斜基金会负责人何浩江和粤西公司副经理邓木养,起草报告要求坡头区政府将774万多元的风险收益金支付给晋兴公司,并附上《诉讼案件包干合同书》。

  后坡头区政府专门开会讨论此事,陈沛霖在会议上虚构晋兴公司抵押价值4000万元的100亩土地,为粤西公司打了8年官司,要求兑现700多万元给晋兴公司,从而使坡头区政府的参会人员同意从执行款中补偿734万元给晋兴公司。

  经查明,陈沛霖控制下的晋兴公司收款后,其中649万元被其占为己有。肇庆中院认为,陈沛霖利用职务便利,为粤西公司收回债权,而向粤西公司索取64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陈沛霖其人

  网传其结婚“太高调”

  2009年6月,国内各大网站热传一则《全国人民沉浸在地震哀痛期间湛江一名年过半百的副院长摆奢华婚宴迎娶妙龄女博士》的网帖,称2008年5月13日,坡头区法院副院长陈沛霖在广州白天鹅宾馆举行婚礼,迎娶20多岁的女博士,并收取大量红包。网帖还称,婚宴花费至少几十万元,陈沛霖送给这位第三任妻子一辆价值过百万的保时捷豪华轿车,并在广州买了一套豪宅作为新婚爱巢,光装修就花了100多万元。

  陈沛霖出生在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农民家庭,上世纪80年代折腾过建筑工程,做过“工头”。上世纪90年代初,当过一年的镇干部后,30出头的陈沛霖转到坡头区法院工作。但紧跟全国“下海”的热潮,他又离职复商。1997年左右,陈沛霖再次回到坡头区法院,迅速当上副庭长,并于2000年左右任执行局局长。

  据《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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