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面对城管治理游商及查扣商品,两名小贩抗法并造成城管队员和城管保安员二人轻微伤。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终审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两名商贩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十个月。
据法院查明,2011年3月22日,大兴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黄村东大街火神庙商业中心查处非法经营,吕、袁二人为阻止城管执法分别持砖头打砸城管队员、执法车辆,造成城管队员寇某、城管保安员金某头部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执法车辆右侧车门被砸坏(经鉴定价值720元)。
对于当天的情形,受伤城管队员寇某证言称,当日上午10时许城管大队会同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然而正当执法人员依法查扣非法经营物品时,却被10多个摊位、约30多名商贩围了起来,其中商贩吕某和袁某还向他们抛掷砖块。
法院认为,商贩吕、袁二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袁某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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