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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书记挪用征地补偿款获刑13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04:09  信息时报 微博

  信息时报讯(记者 魏徽徽)利用参与“广河高速项目”征地和拆迁工作的便利,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福洞村书记与多名村干部合伙牟取私利,挪用征地补偿款十余次。近日,该村书记范育秀被判有期徒刑1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2年3月,范育秀开始担任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福洞村经济联合社法定代表人,并兼任福洞村党支部书记。2008年因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下称“广河高速项目”)的建设,开始对福洞村进行征地拆迁。2008年11月至2010年3月间,范育秀利用其负责管理征地补偿款发放的职务便利,先后12次以其本人借用或者假借范房胜(另案处理)借用的名义,指使福洞村出纳员覃凤杰(已判刑)配合,挪用存储在账户内的征地补偿款合计人民币48.8万元。此外,范育秀指使同案人黄建华(另案处理)在福洞村境内在原有的简易棚基础上进行抢搭,并通过虚构简易棚面积和较高补偿标准规格的手法,骗取得征地简易棚补偿款合计约人民币10万元。

  2010年8月14日,范育秀因挪用公款的事实被调查后,如实供述了诈骗简易棚补偿款的事实。一审法院认为,范育秀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近日,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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