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2月4日专电 (“中国网事”记者 丁秀玲) 近日,一条“县人民代表醉酒后打砸歌舞厅,损失价值三万余元!”的帖子在网上迅速流传,引起网民广泛关注。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了解到,当事人是陕西省洋县人大代表陈文超,警方正在进行伤情、财产损失鉴定。洋县人大表示不会干涉案件调查,如查实县人大代表涉嫌违法、犯罪决不姑息纵容。
县人大代表陈文超“想打谁就打谁”引争议
据网帖反映,1月28日晚11时许,洋县人大代表、文和公司经理陈文超醉酒后带亲友到钻石人间歌厅玩,结账时与梁某发生纠纷对打,歌厅人员见阻止无效拨打110报警。陈称自己是人大代表,想打谁就打谁,警察算××,并抡灭火器狂砸歌厅。警方先后派出两队、10名干警才制止事态恶化,将伤者送医院后,陈某又带三人大闹巡警大队值班室。
此事一经披露,立刻在网上引起高度关注。网民“卖火柴的小女孩”说:“这种人能代表人民意志吗?希望县委、人大能高度关注此事,还群众一个公理,也希望新闻媒体关注这件事。”网民“王拉拉”说:“想象中人大代表应当是有高素质的,你这样做真的让人寒心,应当先引咎把人民赋予你的权利交出来!”
当事县人大代表:我没说过“想打谁就打谁” 公安部门:确实大闹歌厅
记者电话采访陈文超时,他一口否认自己当时醉酒,不承认曾说过“人大代表想打谁就打谁”这句话。他说,他用灭火器砸玻璃是因为自己这方吃了亏,纠纷中打人的那一方却跑了。他对网上评论表示“不高兴”,希望“媒体给个公道”。当记者提出见面采访时,他称目前在医院不方便见记者,“等公安机关侦查完再说”。
洋县人大委员会人代委主任王怀岗向“中国网事”记者证实,陈文超确系县人大代表,去年11月以洋县黄安镇农民代表身份当选,是洋县最早一批摩托车经销商之一。
王怀岗说,县人大的态度很明确,一是绝不干涉案件调查,一切以公安部门处理结论为准,对涉嫌违法或犯罪的人大代表不迁就、不姑息;二是责成陈文超写检查,不管起因如何,打砸行为有损人大代表形象;三是县人大会正确对待舆论监督。
据洋县公安局政工科科长何敏介绍,目前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警方正在做伤情和财产损失鉴定,最后结论还没有出来。他介绍告诉记者,陈文超是生意人,口碑还不错,喝了酒就成了“武疯子”,事后陈已主动赔歌厅一万元钱。
最早出警的民警说,他们到现场时发现陈文超处于深度醉酒状态,拿着灭火器材箱狂喊狂砸。灭火器被砸爆,干粉洒得到处都是。他带了4人过去都无法控制,只好打电话求援,两次共出警10人才把局面控制住。
记者在事发歌厅看到,歌厅已修复损坏的物品并正常营业。吧台上的两个烟灰缸被牢牢地粘在台面上,服务员说,这是老板这次新粘上的,怕再有客人打架当武器。
人大代表应当修身正己
一位洋县干部说,如果当事人不是人大代表身份,这件事就是普通案件,之所以引起网民关注,是由于人大代表身份敏感。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陕西省政府法律顾问廉高波说,近几年来,极个别素质不高、动机不纯者通过不同路径当选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选动机并非为民谋福利,而是用地位带来的光环谋取利益,为己服务,甚至刻意炫耀身份,把人大代表身份当作护身符为非作歹,这种现象值得重视。
他说,人大代表经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按理说,人大代表应该爱惜羽毛,修身正己,在道德、行为规范上应该为人楷模,才能让选民放心,并因此得到社会的尊敬。如果以权谋私,打架打不过就在公共场所滋事打砸,“想打谁就打谁”,有私心而无公义,这样的代表不要也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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