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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家中藏枪11支获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9日02:24  京华时报 微博

  本报讯 (记者 王秋实)男子金某从小就喜欢军事类的东西,也有收藏玩具枪的爱好,为此他在网上非法购买了11支枪用于收藏。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两年。

  2011年10月19日,通州警方在金某的家中,查获枪状物11支。经鉴定,其中8支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塑料球形弹丸,认定为枪支。被告人金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自行归案,涉案枪支已起获并收缴。

  开庭时,金某一直低着头,表示自己真的是出于爱好才从网上购买枪支用于收藏,并没有使用过这些枪支,而且自己的孩子刚刚4岁,希望法官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属于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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