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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前东家自称为帮助残疾乞丐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0日07:30  新闻晨报

  见习记者 徐思伽

  小伙子舒强(化名)蒙面持灭火器,从曾经工作过的酒店劫走1.3万余元,声称是为了残疾患病的乞丐而“劫富济贫”。近日,长宁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抢劫案,被告舒强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

  黑衣人凌晨打劫营业款

  去年9月16日凌晨2点半刚过,延安西路、武夷路一家酒店内的前台服务员小吴,正准备将前一天的营业款放入保险箱。这时,门外停车区域突然传来车辆报警声,同时,一个穿着黑衣黑裤,头上蒙着黑色头套,手上戴着黑手套的男子突然出现在前台,拿起一个红色灭火器,准备朝着小吴喷射,并示意小吴把钱交出来。

  小吴吓得瑟瑟发抖,躲到角落里不敢出来。只见黑衣人一个飞身翻进服务台,直接拉开了装钱的抽屉,将里面的1万多元营业款全都抱在胸前,便要逃跑。

  此时,保安及时赶到,拿起地上的灭火器向黑衣人砸去。黑衣人一个躲闪,随即从2楼逃跑。保安从地上爬起,吩咐小吴立刻报警,自己又追了出去。

  自称犯罪手法师从影视剧

  黑衣人跑出酒店不远,就被赶来的民警及社保队员抓获,但没在他身上发现任何钱财。原来,他在逃跑途中将一个黑色塑料袋抛到了附近一间平房的屋顶上。之后警方找到了该塑料袋,发现里面的1.3万余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舒强1992年出生,2010年6月来沪,曾在该酒店工作不到3个月,随后主动辞职。当被问及犯罪动机时,舒强自称是为了“劫富济贫”,“我回家路上看到有许多残疾的乞丐,还有身患绝症但没钱治病的,我觉得他们很可怜。晚上一直睡不着,就想着要怎么帮助他们。后来想到之前看过很多电影和电视剧,里面的大侠都会劫富济贫,所以我也决定抢钱送给乞丐治病。”“这个计划我想了很久,电影里都是这样子的,但是我现在很后悔犯了法。”舒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长宁区法院认为,舒强作案时未满19周岁,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给予从轻处罚。判处舒强有期徒刑 6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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