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微博)讯 为寻刺激,六安市一男子经常出没于学生上学或放学的必经路段,拦截侮辱女学生。日前,经当地法院审理,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1年5月,六安市裕安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反映,称在该区挥手、徐集、江店等中学附近,经常有一名骑摩托车的较胖中年男子拦截女学生,对女学生有猥亵、侮辱行为。该局遂安排民警在几所学校附近,上、放学时间巡逻。5月25日,在该区江店镇挥手中学附近,巡逻民警发现一名可疑男子,遂对其进行盘查,该男子供认了其经常拦截侮辱女学生的事实。
经查明,2011年2月至5月25日间,该男子吕某驾驶摩托车出没于该市裕安区罗集、江家店、徐集等乡镇,在学生上学或放学的必经偏僻路段以及校园附近,分别对徐集中学、松岗中学、江店中学、挥手中学等26名在校女学生进行追逐、堵截,用下流语言调戏被害人,并向8名被害人裸露自己的生殖器或当面手淫。后经鉴定,吕某有性心理障碍,露阴症,属限制责任能力人。
案件经一审上诉至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某为寻求精神刺激,多次侮辱妇女,其行为构成侮辱妇女罪。鉴于吕某系限制责任能力人,该院遂以侮辱妇女罪,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徐磊 涌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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