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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儿子被拐卖后妻子不能再育提出离婚

唐廷现无时无刻不思念儿子。 唐廷现无时无刻不思念儿子。

  2月17日,镇宁自治县六马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当天,在法庭的调解环节,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自愿离婚,并由原告杨某补偿被告唐廷现3万元人民币。至此,原、被告这桩维系了8年的婚姻,因为人贩子拐走儿子引发的矛盾终于悲剧性结束。

  儿子被拐后

  她不能生育

  唐廷现家住镇宁自治县打帮乡纳建村,今年30岁。同村的杨某某比她大3岁,离她家仅有数百米远。两人从小长大,可谓青梅竹马。

  2000年,两人确定恋爱关系。两年后,两人登记结婚。之后,夫妻俩来到浙江温州一家鞋厂打工。

  2003年12月,唐廷现在温州生下一个男孩,取名为杨鑫鑫。有了儿子,这个家庭更加温馨。

  然而,杨鑫鑫4岁那年,即2007年7月,杨某某、唐廷现夫妇将儿子留在温金路96号出租房的家中(当时唐的一个弟弟在附近打麻将),便去工厂上班。下午,两夫妇接到了唐廷现弟弟的电话,称杨鑫鑫不见了。

  此后,两夫妇像疯了似的到处寻找,张贴寻人启事,只要看见大街上有小孩,他们就会上前查看。在寻找了整整两个月后,积蓄花光了,他们只好暂时放弃,期盼着奇迹的发生。

  唐廷现说,孩子被拐几个月后,想到可能再也找不到这个孩子了,丈夫杨某某便与她商量,再要一个孩子。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第一次属于宫外孕,医院为唐割掉了一侧的输卵管。2009年6月,第二次宫外孕,医院又为唐割掉了另一侧的输卵管。

  这就意味着,唐廷现此后再也没有生育能力。

  一直找不到儿子

  丈夫态度发生变化

  最后一次手术后的1个月,唐廷现跟随杨某某到黔西南一条高速公路工地打工,专门为丈夫煮饭。一年多后,即2011年2月,丈夫让唐廷现返回温州打工,以增加收入。

  “从孩子被拐我不会生育后,我就发现丈夫对我的态度有了变化。”唐廷现说,杨某某让她到浙江打工,他是有预谋的。

  果然,在温州约3个月后,丈夫打电话给她,称他们这么多年在一起,没有幸福,让她再找一个,但她没有同意,后丈夫又说与她办理假离婚,他去找一个女的,生下小孩后与她再住在一起,她仍未同意。

  此后,夫妇俩为了这些事,一打电话就吵架。

  去年11月份,被称为“民间打拐英雄”的江西志愿者魏继中在江西一家社会福利院发现一个被当地公安机关解救回来的孩子,无论是年龄及体貌特征都与杨鑫鑫相似。于是,魏继中联系上正在黔西南高速公路上打工的杨某某。

  几天后,杨某某兴奋地来到唐廷现打工的温州,与打拐志愿者魏继中见了面,准备前往江西的福利院认儿子。临行前,当着当地电视媒体记者的面,杨某某信誓旦旦地对魏继中说,等这次接回儿子,今年过年他将把唐廷现接回家,一家人好好过个年。

  丈夫的话让一旁的唐廷现感动不已,眼泪一下润湿了她的双眼。

  不料江西之行让所有人大失所望。经过仔细辨认,这个被警方解救的孩子并不是杨鑫鑫。

  杨某某又独自返回了贵州。

  夫妻俩协议离婚

  人贩子毁了一个家

  今年正月初六,唐廷现孤零零一个人从温州回到了镇宁打帮乡的家中。

  得知唐回到了家,杨某某及其家人正式向唐家提出了两人离婚的事,后经过村里及镇宁六马法庭的两次调解,没有调解成功。1月31日,杨某某向镇宁法院诉讼离婚。

  在离婚诉状中,原告杨某某提出离婚的理由是: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不牢固,加之学识、性格及平时生活习惯不同,夫妻间的感情不但没有增进,相反地逐渐疏远。因此夫妻经常闹矛盾,导致双方从去年2月8日起,至今一年多时间没有在一起生活。

  但对于杨某某的诉讼理由,唐廷现反驳说,杨某某就是在小孩被拐、她又不能生育后,开始嫌弃她的。

  2月17日,这起离婚案件在镇宁自治县六马乡法庭开庭审理。最终,在调解环节,无可奈何的被告唐廷现与原告杨某某达成了自愿离婚协议,由杨某某补偿唐廷现3万元钱。

  对这起离婚案件,昨天下午,参与审理的镇宁法院一位法官说,离婚前,两人因为被拐孩子的事相互责怪,引发了矛盾;而悉知两人离婚后,江西打拐志愿者魏继中说,主要原因还是杨某某想继续生一个小孩,但唐廷现又不能生育,这都是人贩子在拆散别人家庭后,制造的婚姻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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