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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安保员因继子接班遭拒挥刀划伤行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4日15:13  北京晚报 微博

  本报讯 (记者邱伟 通讯员窦娟)农行通州支行30多年工龄的老安保员尹某,自认为被单位领导欺负,于是冲进行长办公室用裁纸刀将行长脖子划伤,然后举刀自伤。昨天,尹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带至通州法院受审。

  52岁的尹某头发花白,受审时他一直无法集中精神。事发后经司法鉴定,尹某有精神疾病,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去年5月3日早8时许,尹某在工作单位——通州区某农业银行内,用随身携带的壁纸刀,威胁支行长杨某,并将对方的颈部划伤,随后又用同一把刀将自己割伤,后尹某被民警抓获。经法医鉴定,杨某的伤情系轻伤。公诉机关认为,因尹某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案发前,尹某在农行工作了30多年,几年前患上脑血栓后,尹某准备办理内退在家调养身体。尹某之前再婚,第二任妻子带来一个继子,尹某本想内退后,让继子到单位工作,也算接自己的班,便找到行长杨某请求帮助。但经银行人事部门审核,尹某继子的学历不符合单位的招工条件,于是只给了一个临时工的名额。

  尹某因此认为,杨某不给自己面子,有意刁难他,遂和杨某结下私怨。案发当天,尹某就是想不通“自己为单位卖命这么多年,为什么一个正式工只能换来个临时工,实在太欺负人”,于是他拿着刀冲进了行长办公室。

  昨天开庭时,尹某的女儿也来到法庭为他辩护。女儿当庭追问父亲:“您和后妈都离婚了,为什么还要为她儿子干这冲动事?!”尹某听后眼含泪水:“我也有无奈,你就别问了,是爸爸对不起你。”

  据尹某前妻的证言称,正是因忍受不了尹某性格孤僻,遇事便发火,常年喝得酩酊大醉等问题才与他协议离婚的。后经诊断尹某患有“酒依赖综合症”,器质性精神障碍,在实施违法行为时辨认与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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